今年福建省高考理科狀元陳默,僅僅一個月時間,獲得各方面獎勵共68萬元。陳默的家鄉(xiāng)南安水頭朱子祠基金會,拿出55萬元作為陳默的獎學金。陳默一家商量后決定,將其中50萬元捐給家鄉(xiāng)南安的一所中學(見8月6日《海峽都市報》。
重獎高考狀元,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了。在筆者看來,高考狀元該不該獎其實完全沒必要爭論。能夠成為高考狀元,固然有偶然的因素在內,但也有必然的因素??一個平時不勤奮學習的考生臨場發(fā)揮得再好,也很難在競爭激烈的高考中脫穎而出。我以為,更值得關注的是這樣一種普遍的意識:獎勵高考狀元等于大力支持教育,獎勵的數(shù)額越大,說明對教育的重視程度越高,發(fā)揮的教育激勵影響也就更深遠。
表面上來看,獎勵一個高考狀元,可以起到激勵更多學生奮發(fā)圖強、積極向上的作用。但實際上,高考狀元與優(yōu)秀人才是兩個概念,高考成績的拔尖只是一時一次性的成功,打著獎勵教育的旗號獎勵高考狀元,會無形中加劇以高考成績來衡量學生成功與否的功利性價值判斷,不利于教育的健康發(fā)展;同時,“獎狀元”只是使個體得到了實惠,根本談不上造福整個教育。
筆者不反對獎勵高考狀元,但我更希望有能力支教的組織和個人能將關注的目光放到更廣闊的教育環(huán)境中去??為一所窮校去雪中送炭,遠遠比獎勵一個高考狀元更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