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傳,清朝康熙年間,有位叫張英的人,官拜文化殿大學(xué)士兼禮部尚書。有一天他接到一封十萬火急的家書,信中訴說家中正在修建府第,與一姓方的鄰居因地界發(fā)生了爭(zhēng)執(zhí)。官司已打到了縣衙,可那家姓方的也是名門望族,所以縣衙不敢貿(mào)然斷決。家中寫信來的目的自然是想讓張英出面把官司打贏。
然而,這位朝廷命官并沒有這樣做,他在了解情況的原委之后給家中寫了一封回信,信中只寫了一首詩(shī):“千里修書只為墻,讓他三尺有何妨?長(zhǎng)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dāng)年秦始皇。”
家人收到信后慚愧不已,馬上遵照囑咐讓出了三尺地面,那家姓方的鄰居見了大叫“羞煞”,也退后了三尺,原來槍占爭(zhēng)擠的房界線居然讓出來一條六尺巷道,兩家化干戈為玉帛,被世人傳為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