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zhàn)期間,山東的200余名勞工被日軍強行擄去,從青島裝船運至日本三菱礦業(yè)所開采銅礦,受到了非人的折磨。2004年8月10日,7名健在的山東勞工及一名已逝勞工的六名子女,在日本宮崎縣地方法院起訴,狀告日本政府及加害企業(yè)三菱礦業(yè)公司,要求對當年的不法行為賠禮道歉,并作出約1.84億日元的損害賠償。這是山東受害勞工第一次以集團訴訟方式,在日本提出索賠訴訟。
兩年多過去了,該案已歷經11次庭審,終于在今天下午作出一審判決。該判決書確認了日本政府及企業(yè)對原告強制勞動的基本事實,也確認了日本政府及企業(yè)對原告應負有的責任;但以起訴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駁回原告起訴。
該案在日本審理期間,日本律師及民間支持團體代表給予了大力援助。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的起訴后,日本的援助律師將于3月27日下午抵達濟南,和中國的代理律師進行討論,以決定下一步的工作方案。據(jù)悉,如果對這一判決不服,中國勞工可以在日本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