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國家民委文化宣傳司聯合召開“少數民族教師語言培訓工作研討會”
為總結、交流五年來少數民族教師普通話、民族語言培訓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培訓工作的規(guī)范化管理,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和國家民委文化宣傳司于5月14日至16日在昆明聯合召開“少數民族教師語言培訓工作研討會”。內蒙古、吉林、湖南、海南、廣西、四川、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新疆等?。ㄗ灾螀^(qū))教育廳、語委辦、民語委辦等有關人員50多人參加會議,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民族教育司、國家民委文化宣傳司等有關領導出席會議并作了重要講話。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民族地區(qū)經濟社會的發(fā)展,少數民族群眾學習漢語的熱情逐年高漲。為在民族地區(qū)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現2010年“普通話在全國范圍內初步普及”“漢字的社會應用基本規(guī)范”的工作目標,提高民族教育質量,促進民族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 2002年以來,教育部語用司陸續(xù)對新疆、西藏、云南、貴州、青海、甘肅、廣西、湖南、海南等9省(自治區(qū))進行調研,了解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使用狀況、民族學校雙語教學和教師的漢語(普通話)水平以及推廣普通話情況。國家民委文化宣傳司數次與語用司聯合調研。通過調研,深感民族地區(qū)少數民族群眾迫切需要學習漢語(普通話),特別是鄉(xiāng)、村民族中小學的漢語(普通話)教學不能適應需求,少數民族漢語教師匱乏,現有教師的漢語教學能力和普通話水平較低,亟需進行普通話培訓。
應民族地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教育部語用司從2002年起首先委托新疆教育廳舉辦少數民族教師普通話培訓班,培訓普通話在三級甲等及以下的鄉(xiāng)小、村小、教學點和鄉(xiāng)中學的少數民族漢語教師,5年來,已在新疆、西藏、云南、廣西、貴州、青海等6?。▍^(qū))開展培訓試點。去年開始和國家民委文化宣傳司聯合開展培訓工作,以培訓普通話為主,并根據當地需要培訓民族語言。至去年年底,教育部語用司投入專項經費數百萬元,舉辦了14期培訓班,培訓少數民族教師1200余名。培訓取得了預期效果,參加培訓的教師在普通話語音水平、口語表達能力乃至漢語教學方法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培訓受到了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和少數民族教師的普遍歡迎,社會反響熱烈。
此次會議新疆、西藏、貴州、云南、廣西、青海等6個試點?。ㄗ灾螀^(qū))匯報交流了開展培訓工作的情況,會議全面總結了五年來開展民族教師普通話和民族語言培訓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績和經驗,圍繞《關于加強民族地區(qū)少數民族教師語言培訓工作的意見》《民族地區(qū)少數民族教師語言培訓教材編寫大綱》(征求意見稿)和今后開展培訓工作、教材和課件建設以及遠程培訓等有關問題進行了討論。
會上,教育部語用司王登峰司長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王司長從中華文明世代傳承、旺盛發(fā)展、綿延不絕的歷史淵源的高度,以及語言文字與中華傳統文化之間密切相關的現實角度,對現階段的語言文字工作進行了理性的思考和分析,開闊了與會代表的視野和工作思路。他充分肯定了各省(自治區(qū))在開展民族地區(qū)少數民族教師普通話培訓工作所取得的成績,要求大家在嚴峻的挑戰(zhàn)和機遇面前,善于“借勢”、“造勢”,腳踏實地、創(chuàng)造性地做好工作。并強調指出:要將民族地區(qū)少數民族教師語言培訓這項工作長期堅持不懈地做好,必須處理好在少數民族地區(qū)推廣普通話與保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之間的關系,在對少數民族教師的普通話培訓中,要注意處理好國家確定“十一五”培訓目標與省(自治區(qū))制定整體規(guī)劃的關系;教育部經費支持與?。ㄗ灾螀^(qū))自籌資金的關系;以及教育部項目管理和效果導向與省(自治區(qū))發(fā)揮積極性、主動性的關系,形成中央和地方互補,齊心協力,把這項意義深遠的工作做實做好。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張強副司長、國家民委文宣司安清萍助理巡視員從努力構建多元一體和諧的民漢雙語環(huán)境,民族地區(qū)的社會建設、經濟建設與文化建設的協調發(fā)展的高度,充分肯定了培訓工作已取得的可喜成績,表示要把建設一支合格的民漢兼通的師資隊伍作為今后少數民族教育的一項長期任務來抓。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張世平副司長就有關語言政策問題作出講話。
會議一致認為,開展民族地區(qū)少數民族教師培訓,對提升少數民族教師素質、提高當地雙語教學和民族教育質量,加快民族地區(qū)普通話的推廣與普及意義重大。應該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進一步提高培訓質量,使培訓工作取得更大成績;應該將民族地區(qū)少數民族教師普通話和民族語言培訓工作納入?。ㄗ灾螀^(qū))“十一五”語言文字工作規(guī)劃,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扎扎實實地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