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xiàn)社會和諧,建設美好社會,始終是人類孜孜以求的一個社會理想,也是包括伊斯蘭教在內(nèi)的各個宗教不懈追求的一個目標。
同其他宗教一樣,我國的伊斯蘭教既經(jīng)歷過社會動蕩時的痛苦,也享受過和諧安定時的溫馨。廣大穆斯林群眾深知,伊斯蘭教之所以能夠健康地發(fā)展到今天,群眾生活之所以能夠幸福安康,同長期以來我國的社會安定、各民族的和睦團結、人類與自然的和諧發(fā)展是分不開的。因此,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做為社會和諧的直接受益者,伊斯蘭教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具有得天獨厚的優(yōu)勢,應當也可以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服務,貢獻力量。
首先,伊斯蘭教具有社會和諧的歷史傳統(tǒng)。例如,先知穆罕默德在遷徙麥地那后,極力推進輔士與遷士互結兄弟。真主在古蘭經(jīng)中說:“在他們之前,安居故鄉(xiāng)而且確信正道的人們,他們喜愛遷居來的教胞們,他們對于那些教胞所獲的賞賜,不懷怨恨,他們雖有急需,也愿把自己所有的讓給那些教胞,能戒除自身的貪吝的人,才是成功的。”(59:9),這就是兄弟情誼的最高體現(xiàn),穆斯林們雖人不同體,但心卻溶而合一。再例如,穆圣當年曾同麥加多神教徒簽訂過“候代比亞協(xié)約”,協(xié)約規(guī)定:(1)雙方休戰(zhàn)十年;(2)古萊氏方面逃來的人,由穆斯林送還,穆斯林方面逃來的人,古萊氏可不遣回;(3)穆圣當年不朝天房,暫時回去(回麥地那),明年再率眾弟子前來,待古萊氏人離開麥加后,穆斯林可進城滯留三日,進城時,除佩刀和弓箭外,不得攜帶任何武器;(4)各阿拉伯部族可自由選擇歸屬穆斯林或歸屬古萊氏。這些條款,雖然部分穆斯林難以容忍,但穆圣卻全部接收,并勸告穆斯林說,祈真主讓那些逃逆之人遠離我們,我們將送回前來歸附我們的人,真主將賜予他們便利和歸宿;穆圣在二十三年的傳教生涯中,廢除活埋女嬰、歧視婦女兒童、虐待俘虜?shù)葠毫暋⑥饤壎嗌癯绨?、統(tǒng)一一神信仰。最終創(chuàng)立了政教合一的民族,使一盤散沙、愚昧墮落的阿拉伯半島在思想和生活上逐步趨向統(tǒng)一,為阿拉伯各部落從此過上文明、安定、和諧、有序的生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第二、伊斯蘭教有保證社會和諧的認識體系。
伊斯蘭教六大信仰中的前定觀告訴穆斯林,一切行為的發(fā)生皆在真主的前定之中。它要求穆斯林遇喜應感贊、遇憂不抱怨,坦然、從容地面對今世生活。這樣就會從內(nèi)心深處化解因暫時的挫折而引發(fā)的矛盾和沖突,從而形成心理上的和諧。而心理和諧則是行為和諧的重要前提和基礎;伊斯蘭的后世觀告訴穆斯林,今世行善則后世幸福,今世作惡則后世受罰,因而,穆斯林會選擇今世上循規(guī)蹈矩地生活,從而自覺形成與社會的和諧相處;對動物生命的尊重,是穆斯林與自然界和諧相處的一個側面。伊斯蘭教認為,一切生命皆由真主所給。穆斯林在屠宰動物時,須憑真主之名,以求得掌握其生命的主宰的允諾,為減輕其痛苦,要求快斷其氣管和血管,用最大的誠意體現(xiàn)對動物的憐憫;伊斯蘭教認同,人類都是阿丹(亞當)的子孫,真主說:“人類??!我卻已從一男一女上創(chuàng)造你們”(49:13)。古蘭經(jīng)說:“真主是仁愛眾仆的”(2:207)。人類都在享受真主的普慈,無論是信教者還是非信教者,真主都要給以慈憫,并提供給養(yǎng)。這種人類同源和普慈眾世的思想則決定著穆斯林與非穆斯林之間理當保持生活氛圍的某種和諧。
第三、伊斯蘭教有促進社會和諧的宗教功修。這些功修分別是:念、禮、齋、課、朝。五功都與和諧建設有著內(nèi)在的聯(lián)系:“念”是念誦伊斯蘭教信仰的總綱領,穆斯林長期背念這一綱領,旨在純潔自己的信仰:信奉的主是同一個,信奉的圣人是同一個,從而在心靈上達成認識上的統(tǒng)一,減少摩擦和分歧,做到和諧共處;“拜”能使人養(yǎng)成清潔、守時、安靜、有序的習慣,體驗團結、平等的生活;“齋戒”是心理的功修,是對忍耐、意志和自覺的錘煉,齋戒期間,既不可胡言亂語,又不可放蕩不羈,否則,此項功修不能成立。穆斯林的齋戒生活可稱為和諧生活的一個縮影;“課”是伊斯蘭教濟貧扶弱的法定功修,關注弱勢群體是社會進步的必然趨向,是培植同情心、實現(xiàn)平等均富的保證,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朝覲”更是為世界各地穆斯林的平等團結、和睦相處提供了一個最佳平臺,目睹過朝覲過程的人都承認,穆斯林朝覲生活堪稱和諧生活的典范。
第四、伊斯蘭教富有和諧社會所必需的倫理道德。伊斯蘭教的道德資源是極其豐富的,僅《古蘭經(jīng)》中就有幾乎占全經(jīng)四分之一的內(nèi)容,而穆圣則集種種美德于一身,他的言論也是道德思想的重要源泉。由于伊斯蘭的倫理道德來源于經(jīng)訓,具有神圣性,因而有強勁的心理調節(jié)功能,可以有效地凈化人們的心靈,平衡人們的心理,并可促使“心靈的歡快、思想的高貴、自由、親切、樸實、友好和善于交際。”
和諧社會的構建已成為今后一個時期黨和人民奮斗的新目標和我國社會發(fā)展的新方向。如果說,過去在我國宗教已經(jīng)做到與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話,那么,在倡導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宗教則必須做到與社會主義社會相“和諧”。宗教與社會相和諧是整個社會和諧的重要部分,進一步走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并達至和諧的路子,是宗教今后發(fā)展的必然趨勢。伊斯蘭教要實現(xiàn)從“適應性”到“和諧性”的跨越,并能更好地為和諧社會建設提供服務,今后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按照和諧社會倡導的要求,深入經(jīng)訓研究,積極推進教法創(chuàng)新,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思想支持和理論支撐。
胡錦濤同志指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當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當前,伊斯蘭教的理論研究應緊扣社會和諧這個主題,按照和諧社會的要求,深入進行伊斯蘭和諧觀的分析和探討,把古蘭經(jīng)和圣訓中的和諧思想充分地挖掘出來,并積極探討伊斯蘭教的歷史、現(xiàn)實、社會功能以及伊斯蘭教與和諧社會各方面的關系,逐步建立起適應現(xiàn)代發(fā)展需要的新的理論體系。在研究時,要注意古蘭、圣訓的原則性和教法的時代性特點,找準與中國社會和諧的切入點和連接點。當前尤其要解決的是,穆斯林應如何把握友愛與正義的范圍?如何在穆斯林社區(qū)推進民主法治建設?在大多數(shù)穆斯林都在西北這個生態(tài)環(huán)境相對惡劣的地區(qū)生活的現(xiàn)實情況下,怎樣做到與社會的和諧發(fā)展?與自然的和諧共處?怎樣將穆斯林宗教操守上的自覺性逐步引向和諧社會建設中去等等,這些新問題都給伊斯蘭教提出了更深層次的要求。伊斯蘭教學者應當立足新的實踐和新的發(fā)展,加強對策研究,給出符合教法原理的判斷和回答,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一批高質量的學術論文,以及指導性較強的精品“吾兒茲”,在穆斯林群眾中推廣應用,以此來引領和推動宗教與社會的和諧發(fā)展。
二、積極查找并化解各種不和諧因素,減少教內(nèi)外的矛盾與紛爭。
構建和諧社會必須認真排查并化解一切不利于和諧的因素。就伊斯蘭教而言,一是排查穆斯林內(nèi)部存在的問題。伊斯蘭教作為一個多元化宗教,派別較多,國內(nèi)有,國外更復雜,因派別問題而引發(fā)的矛盾和分歧時有發(fā)生。在我國,本來就有新老問題、門宦問題,近年來,隨著朝覲功課的逐漸放開,國外教派也可能隨之進入,這就使派別問題復雜化,個別地區(qū)甚至還出現(xiàn)了宗教極端主義思想;這些矛盾有的是因個別人、個別寺坊的唯我思想所致,有的是因對個別經(jīng)訓的理解不同所致,也有的是個人思想素質較差所致。二是排查穆斯林與社會之間存在的問題。由于穆斯林所處的社會是非穆斯林群體占多數(shù)的社會,在長期的生活交往中,一方面,穆斯林的文化和風俗偶爾會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另一方面,穆斯林也有時沒有很好地履行自己對社會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個別人因自認為屬少數(shù)民族群體而唯我獨尊,甚至蔑視法律和政府,如抗交稅務、拒交過路費或過橋費等。由于所處的社會環(huán)境普遍存在著矛盾和利益的沖突,加上社會公平力的失衡、誠信度的下降等因素,個別穆斯林隨波逐流現(xiàn)象突出,各種不情愿而又盲目有悖教法的行為時有發(fā)生,如吸毒、販毒、打架、造假等。除此之外,個別地區(qū)的穆斯林還存在著重商輕文、重宗教教育輕文化教育的不良現(xiàn)象。三是排查穆斯林與自然界存在的問題。如過度開發(fā)建設,不注意保護自然環(huán)境等。
三、大力推進科學教育事業(yè),全面提高穆斯林整體文化素質。
伊斯蘭教非常重視知識的學習,伊斯蘭教有豐富的文化和燦爛的科學文明史,《古蘭經(jīng)》中說:“有知識者和無知識者一樣嗎?”(39:9),穆圣教導穆斯林“學習要從搖籃直到墳墓。”在我國,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shù)民族多達十個,且大都分布在西部地區(qū),文化教育相對落后。當前,伊斯蘭教要借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這個東風,充分發(fā)揮自己的優(yōu)勢,加強對穆斯林地區(qū)文化、教育的宣傳,切實改變伊斯蘭教育現(xiàn)狀,使穆斯林整體素質向新臺階邁進,為全面促進社會和諧創(chuàng)造條件。
四、注重培養(yǎng)一批致力于和諧社會建設的伊斯蘭教宗教職業(yè)人才。
真主說:“他以你們?yōu)榇蟮氐拇握摺?rdquo;(16:165)構建和諧社會,歸根結底還是要人去做。伊斯蘭教職業(yè)者在穆斯林群眾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推動宗教與社會和諧的重要力量。然而,目前教職人員無論是在寺院教育水平,還是在宣教效應方面,仍然薄弱。因此,必須著力培養(yǎng)一支既有宗教學識和政策水平,又能夠將宗教教義與社會發(fā)展有機結合,既善于協(xié)調矛盾,又敢于迎接挑戰(zhàn)的人才隊伍。充分發(fā)揮他們的作用,利用他們的影響,鼓勵和帶動穆斯林群眾進行和諧社會建設,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加大伊斯蘭道德價值的宣傳力度,把提升道德能力當作一項長期任務來抓。
從我們所要構建的社會主義社會的科學內(nèi)涵來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項項都離不開伊斯蘭道德能力的提升。因此,必須加大伊斯蘭道德價值的宣傳力度,把提升道德能力當作今后的一項長期任務來抓。穆圣說:“我受遣降世,是為了弘揚各種美德”。“道德最完美的信士,就是性格最和善的人”。當前,應強調的是:(一)宣傳伊斯蘭教命人行好、止人干歹的號召作用,提高穆斯林的自覺守法、維護和諧意識;(二)宣傳伊斯蘭教公平正義的導向作用,樹立有利于社會和諧的價值觀;(三)宣傳伊斯蘭教誠信友愛的影響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創(chuàng)造良好的人際環(huán)境。(四)宣傳伊斯蘭教慷慨為善的激勵作用,激發(fā)穆斯林投身和諧社會建設的熱情;(五)宣傳伊斯蘭教堅韌寬容的控制作用,培養(yǎng)穆斯林自覺維護安定有序的和諧局面。(六)宣傳伊斯蘭教憐憫同情的調節(jié)作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真主在古蘭經(jīng)中命令人們“優(yōu)待親戚、憐憫孤兒、救濟貧民,親愛近鄰、遠鄰和伴侶,款待旅客,寬待仆人。”(4:36)真主為人類規(guī)定的這些法度,既是伊斯蘭教以人為本精神的具體體現(xiàn),也是真主號召穆斯林積極服務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xiàn)。因此,在和諧社會的構建中,穆斯林沒有理由不成為民主法治的擁護者、公平正義的推崇者、誠實友愛的象征者、充滿活力的建設者、安定有序的向往者、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帶頭者。
(作者單位:鄭州伊斯蘭教經(jīng)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