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人不適宜守齋戒:
因守齋而會嚴重影響其健康的病人,在生病期間可以延期守齋,待康復后照數(shù)還補﹝欠一天,補一天﹞。
旅行中的人﹝那些離開了家正在途中的人,或是當他們抵達目的地而打算在數(shù)天內回程的人。﹞這些人在旅途中可以暫時停止守齋,待日后照數(shù)還補。 但正如古蘭經所指出,如果他們在旅途中可以守齋而無額外困難的話,他們最好依舊守齋。
孕婦及喂哺嬰兒的母親都可以不守齋戒,待日后照數(shù)還補。
月事來潮﹝最多十天﹞,或是產后休養(yǎng)﹝最多四十天﹞的婦女都不應守齋戒。 她們必須把齋期延遲至這些時期過后然后照數(shù)還補。
年紀太老和身體虛弱以致不適宜履行這義務和忍受這艱苦的男女,可免守齋戒?!∪绻洕S可,他們必須在齋月每一天沒有守齋的日子里,供給起碼一個有需要的穆民一頓普通的飯餐﹝或它的同等價值﹞。他們何時可以守齋,即使只是該月中的一天也好,都應該守齋戒,并且應該照數(shù)還補。
未成年的兒童都不必守齋戒。不過,在他們達到守齋戒的年齡之前,最好鼓勵他們在齋月中守齋數(shù)天。
神志不正常的人都免守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