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對于有限的多妻(4個妻子)是允許的,而一妻多夫制,是完全禁止的。
一夫多妻制,是一種婚姻體制,也就是讓一個男人擁有一個以上的配偶。
多配偶制可以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一夫多妻制,是一名男子娶一個以上的女子;另一種是一妻多夫制,一名女子嫁給一個以上的男人。伊斯蘭允許有限的多妻(直至4個妻子),而一妻多夫制,是完全被禁止的。
伊斯蘭是世界上唯一允許多妻,直至4個妻子的宗教,真主在《古蘭經》中說:“你們可以擇娶你們愛悅的女子,各娶兩妻、三妻、四妻;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待遇她們,那么,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們的女奴為滿足。這是更近與公平的。” (婦女章第3節(jié))
伊斯蘭來臨之前,多妻是無限制的。許多男人有很多的妻子,有些甚至達到數(shù)百名妻子。而伊斯蘭將它限制在四個妻子內。伊斯蘭教準許一名男子娶兩個,三個或四個妻子,但前提條件是他必須公正的對待她們。因此,伊斯蘭的到來,限制了伊斯蘭前歷朝歷代的那種無限制的多妻制。同樣,在《婦女》章中偉大的真主說:“即使你們貪愛公平,你們也決不能公平的待遇眾妻;但你們不要完全偏向所愛的,而使被疏遠的,如懸空中。如果你們加以和解,而且防備虐待,那么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婦女章第129節(jié))
因此,伊斯蘭教容許有一個以上的妻子,但它同時設定了條件:丈夫應該公平地對待他的妻子,平等待人。這是非常困難的。
多重婚姻決定了男人要承擔沉重的責任,這也就是為什么真主允許一個男人,只有在公平對待眾妻的前提條件下才可以娶一個以上的妻子;如果一個男人擁有一個以上的妻子,他必須對她們一視同仁,無論從感情上還是物質方面都應當一視同仁。例如,他一定要為每一個妻子提供單獨的生活住房。
一視同仁真正實踐起來其實是很難的,所以,大部分的穆斯林男子不娶一個以上的妻子。因此多妻不是一個規(guī)則或命令,而只是一個例外。很多人都誤認為,一名穆斯林男子有一個以上的妻子是必須的。
伊斯蘭教最初允許多妻的原因不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欲望,而是為了解決由于戰(zhàn)爭留下的遺孀和孤兒的福利問題。在戰(zhàn)爭年代,許多婦女無法找到丈夫,所以她們可能寧愿共同侍奉一個丈夫,也不愿意做一個單身女子。
另外,當一個妻子無法讓她的丈夫實現(xiàn)作一名父親的權利時,多妻也是有益的;在這種情況下,他可以另娶一妻,在他另娶之時,他應該給第一個妻子以選擇的權力,讓她選擇繼續(xù)與他生活還是離開。同時,禁止男人欺騙他們的妻子,意思也就是說,一個男人不能在其妻子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另一名女子結婚。他應當告訴她,因為她可能會拒絕,在此情況下,她完全有權利要求離婚。
在伊斯蘭之前,男人曾經擁有許多個妻子。一個人原有十一個妻子,而當他皈依伊斯蘭教后,他問先知穆罕默德( 愿真主福安之 )說: “我應該怎么對待我的妻子們?”
先知穆罕默德(愿真主福安之)回答說:“留下四個,將其她的都休掉。”
當非穆斯林聽到先知穆罕默德多妻,他們可能會不假思索地認為,他是一個貪圖享受的人,但事實真相是,先知穆罕默德( 愿真主福安之 )最初一直只有圣妻哈蒂潔一位妻子。在穆圣二十四到五十歲之間,他曾一直只鐘情于圣太哈蒂潔,直到哈蒂潔圣太歸真后才娶了別的妻子。
然而,穆圣(愿真主福安之)之所以多妻,其目的是為了傳播伊斯蘭,將伊斯蘭的使命傳播到世界各地。
顯而易見,如果穆圣多妻是為了貪圖欲望享受,那么他就不用等到五十多歲之后才開始聘娶其他的妻子。穆圣晚年的婚姻都存在諸多原因,有些是為了幫助為主道出征的烈士留下的遺孀;有的是為了加強與一些為主道鞠躬盡瘁的圣門弟子之間的聯(lián)系,如大賢艾布·白克爾;還有一些婚姻則是為了與當時的一些參戰(zhàn)中的阿拉伯部落建立強有力的關系??偠灾戎潞蹦碌幕橐霰澈笫冀K有著伊斯蘭的動機。
有一些非穆斯林誤解伊斯蘭的一夫多妻制 ,聲稱這是伊斯蘭負面的一面,但事實上,伊斯蘭教嚴格控制和規(guī)范多妻的數(shù)目,并不允許隨意放任。允許男人有一個以上的妻子,并控制在公正,這個真主設定的條件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