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真、善、美
在本書中,我們探討了伊斯蘭經濟文化,倫理文化、法文化、科技文化、宗教文化和婚姻家庭文化等十幾個方面的問題。這許許多多的問題,歸結起來就是個人類的需要問題。因此,本書最后一章以“伊斯蘭與人類需要”為題對全書作一個總結。
人類的需要多種多樣,從物質到精神,從經濟到文化,從溫飽到發(fā)展……古今中外的許多思想家對人類的需要層次做過細致入微的分析,其中不乏真知灼見,有些甚至閃爍著智慧的光芒,迸發(fā)出理性的火花。然而,由于受時代的、地域的、環(huán)境的、文化的……一句話,受到人自身固有的理性認識的局限,對人類的需要未能也不可能進行全面、完整、恰當的分析,往往顧此失彼,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極端。有人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薄袄背闪巳藗兾ㄒ坏男枰妥非?。有人則認為:‘’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绷x利對立,求利則是小人,恥于談利。也有人無視人類的天性,忽視人類的物質需要,認為人類的追求只應是真。善、美,從而使真、善、美缺乏根基,而流于形式和口號。
人類不能完全回答人類自身的許多問題,此所謂:“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那么,什么是人類的需要呢?人類的需要到底有哪些內容呢?對此伊斯蘭做出了獨特的回答。
一、伊斯蘭教的利、真、善、美觀
伊斯蘭教認為,人類生活的基本需要是利,最高追求是真、善、美,而且四者統(tǒng)一于一個系統(tǒng)中。
(一)關于“利”。伊斯蘭教認為,人是真主造化的諸多動物中一個有信仰的動物,即一高級動物”,他(她)不同于“無飲食男女”的天使,也有別于“屈從本能”的低級動物。人介于天使與動物之間,他(她)既有天使的靈性,也有動物的獸性。但人首先是一個動物,盡管不斷擴展著人的需要系統(tǒng),包括著豐富多樣的具體內容,但構成其基礎和軸心部分的則是維持人生存和發(fā)展的物質需要。伊斯蘭并不回避人們的物質需要,不恥于談“利”,而且鼓勵人們(主體)觀察自然(客體),研究自然,開發(fā)自然、利用自然、改善自然,造福人類,滿足人們的物質需要,讓人們享受真主的各種思典。《古蘭經》第15章指出;“我展開了大地,并把許多山岳安置在大地上,而且使各種均衡的東西生出來。我在大地上為你們和你們所不能供養(yǎng)者而創(chuàng)造了許多生活資料,每一種事物,我這里都有其倉庫,我只依定數降下它?!保?5:19一21)就是說,人類生存與發(fā)展的基本條件,自然環(huán)境以及各種自然資源都是真主有意識創(chuàng)造的,是供人開發(fā)利用的,為人類提供著維持生存繁衍后代并進行活動的物質基礎。《古蘭經》更明確地說道:“他創(chuàng)造了牲畜,你們可以其毛和皮御寒,可以其乳和肉充饑”?!八麖脑浦薪迪掠晁梢杂米黠嬃?,你們賴以放牧的樹木因之而生長。他為你們生產莊稼、油橄欖。椰棗、葡萄和各種果實。對于能思維的民眾,此中確有一種跡象?!保?6:5、7:11)又說:“他制服海洋,以便你們漁取其中的珠寶做你們的裝飾。你看船舶在其中破浪而行,以便你們尋求他的惠,以便你
們感謝。他在大地上安置許多山岳,以免大地動搖,而你們不得安居。他開辟許多河流與道路,以便你們遵循正道?!保?6:13一15)真主向人們提供了包括衣、食、住、行、用在內的各種生活資料。人類可以而且應當通過自己的誠實勞動,合理開發(fā),獲得它,享受它。
貫穿始終于人類歷史的活動是勞動,是具體的生產實踐。伊斯蘭用最美好的言辭贊美了勞動和實踐的價值。《古蘭經》指出:“你說:‘你們工作吧!真主及其使者和信士們都要看見你們的工作;你們將被送到全知幽明者那里去,而他要將你們的工作告訴你們?!保?:105)先知告誡人們,現實是未來的農場,人生在世,理當努力耕耘,奮斗不息。任何工作,都要有目的,有始終,有收獲。穆圣說:“按規(guī)律謀求生活的人,便是斗士?!薄罢l合法地尋求今世,正直而不乞討人,為自己的家人生產,愛護同伴,將來他相會真主,面容潔白,如十四夜的滿月?!?
不光普通人是血肉之軀,有物質需求,就連歷代的圣哲偉人也都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人,他們都有一個普通而正當的職業(yè)——人祖阿丹是農夫;努海圣人是木匠;伊布拉欣圣人是商人;達吾德圣人是鐵匠;穆撒圣人曾是牧羊人;蘇萊曼圣人靠編籃子度日;穆圣幼時牧羊,后來經商,養(yǎng)活家人。這些圣哲偉人也都離不開“利”字。
伊斯蘭教還認為,勞動也是圣戰(zhàn),也是“艾巴答提”’(功修)之一。奔波、生產、建設、發(fā)展經濟,是人類生存和發(fā)展的基本需要,可與圣戰(zhàn)相提并論,等量齊觀?!豆盘m經》云:“一部分人旅行在大地上,尋求安拉的恩惠,另一部分人為主道而戰(zhàn)?!保?3:2O)每個人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獲取利益,自食其力,養(yǎng)活家人,接濟近親,憐恤孤兒,興辦公益事業(yè),都是光榮而體面的事情。這些都在“艾巴答提”之列。發(fā)展農業(yè)、工業(yè)、牧業(yè)、商業(yè)都是伊斯蘭所提倡的,是一個民族乃至整個人類生存和發(fā)展的基礎。
功利、效益、利益是人的生存活動普遍遵循的尺度之一。是人們改造世界的實踐活動中一個不可缺少的內在因素??傊麧M足了人的基本物質需要。
(二)關于“真”。雖然“利”滿足了人的基本的物質需要,但是人們要想有效地改造和利用外部世界,順當地創(chuàng)造一個滿意的人的世界,盡可能地實現自己的功利愿望和預定的目標。滿足主體的需要,那就必須對客體和主體有正確的認識。正確的認識就是“真”。人們在實踐活動中,必須理解、掌握和利用反映客觀事物的內在本質、內在規(guī)律的真理尺度。只有遵循真理尺度才能充分保證實踐活動和自覺性、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人們的實踐活動應該是一種尋求和建立在一定科學性、正確性基礎上的自覺的活動,并力圖防止和避免隨意性和盲目性。因為不以一定的科學認識,真理認識為基礎的實踐活動,往往受到客觀規(guī)律的懲罰而遭失敗。因此人們的實踐活動必須以客觀事物固有的(即主賦予的)屬性和規(guī)律為依據,按照對客觀事物正確認識的真理尺度來改造客觀事物,以便在對人有用有利的形態(tài)上占有他們。
人除了對大自然,對人類社會,對一切客觀事物有所認識,有所把握外,對人——這個主體自身也應有所認識和了解。比如人從哪里來,到哪里去,人的最終歸宿是什么?人與動物的區(qū)別是什么?從而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最大限度地開發(fā)利用主賦予自身的潛力,做有利于自身、有利于人類、有利于社會。有利于實現自己正確目標的事,真正履行一個“代治者”的義務。
伊斯蘭教導人們,要想有正確的認識,必須要有信仰作指導,因為人類的知識是有限的,單個人的知識往往更是微不足道的;而真主的知識則是無限的,真主所創(chuàng)造的大自然和人類社會中所包含的真理也是無限的。拿人或人類有限的知識去認識無限的自然法則和社會規(guī)律,其認識程度也是有限的。因此,人若要最大限度地擁有真理,就必須借助主的啟示、主的經典,在正確信仰指導下,運用自己的理智、理性,觀察自然。觀察社會,將信仰與自然知識、社會知識、哲學知識融為一體,融匯貫通,把握規(guī)律,得出結論?!豆盘m經》指出:“真主是天地的光明,他的光明像_座燈塔……它不是東方的,也不是西方的。”(24:35)這就告誡人們,在認識上絕不能局限于一時一地和個人的偏見,而是將古往今來和所有地域的人們的全部認識在“天地的光明”的照亮下,有機地融匯在一起,這樣人類的智慧和人類的認識結晶才能大放異彩,造福于人類。
《古蘭經》被認為是認識世界和人自身的法寶?!豆盘m經》指出:“我只本著真理而降示《古蘭經》,而《古蘭經》也只含真理而降下?!保?7:105)表示《古蘭經》向人們闡明了許多事理,給人們很多的啟迪和智慧?!豆盘m經》說:“你應當信賴真主,你確是據有明白的真理?!保?7:79)“真主本著真理而創(chuàng)造天地?!保?9:44)“他本著真理創(chuàng)造天地;他截夜補晝,截晝補夜;他制服日月,各自運行,到一個定期。”(39:5)這就是說,天地萬物的形成,也不是自然而然的,任意盲目,它有一定的時間性,有一定的規(guī)律和秩序,萬能的真主的造物行動是依據真理而進行的。真主創(chuàng)造的宇宙及宇宙的一切事物的發(fā)展變化都有其自身內在的規(guī)律,即自然法則。人們對真主創(chuàng)造的自然法則,不斷觀察、不斷探索、不斷發(fā)現、不斷總結,最終找到了一些規(guī)律性的東西,有了正確的認識,于是產生了科學。所有學科都是從不同的側面對自然法則和客觀規(guī)律有了更深認識的結果。
伊斯蘭鼓勵人們求知、求真,反對愚味、無知。全部《古蘭經》約有50次之多講述“理智”、“理解”等詞,約有100次之多講到“知識”的地方。《古蘭經》提倡尊重知識,反對主觀臆斷。說:“在知識降臨之后,如果你順從他們的私欲,那么你必是不義者?!保?:145)
(三)關于“善”。“利”能滿足人們一定的物質需要,“真”能滿足人們的認識需要,能最大限度地保證人的活動的合規(guī)律性和合客觀性。但是,人的需要與需要之間往往有矛盾,個人與個人的需要之間有矛盾,個人與群眾(社會民族、國家)的需要之間有矛盾,民族與民族的需要之間有矛盾。這些矛盾是必須解決的。如何解決需要與需要之間的矛盾呢?這應有一定的原則,即:道德原則,稱之為”善”?!吧啤笔墙鉀Q人們的長久利益和共同需要的準則,是處理個人需要與社會需要關系的準則。伊斯蘭的“命人行善,止人作惡”觀正是基于這一點而提出來的。
在整個社會系統(tǒng)中,每個人都有追求個人利益,滿足個人需要的愿望。但在追求個人利益,滿足個人需要的過程中,不能損害他人利益,影響他人的需要,最好是利人利己,成人成己,使社會正常運行,和諧發(fā)展。當然要想整個社會正常運行、和諧發(fā)展,就必須使個人利益服從群眾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眼前利益服從長遠利益。因為人是社會的人,是生活在一定社會關系中的人。他不但生存于一個廣闊無邊的自然宇宙之中,而且同時也存在于由人們組成的有聲有情的社會世界之中,人們的任何活動的展開和所有需要的實現,都只有在社會中。在與他人的彼此合作中才是可能的。“社會”是人們維持自己生存和發(fā)展的一種必不可少的內在需要,無論是衣、食。住、行方面的物質需要,還是心理感情、文化娛樂等方面的精神需要,都只有在同他人交往的社會活動中才能得到滿足。人們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無不涉及社會內容。從家庭而至村落、部落、民族、國家、世界;從親朋好友至同事、同學、同行、社團、階層、階級、政黨;從人與自然關系而至生產關系、經濟關系、政治關系、男女關系、同事同行關系、上下級關系、階級關系……從經濟生活、家庭生活而至政治生活。道德、哲學、科學等思想文化生活……所有這些方面都必不可缺地表現出人的社會特性。即使被稱為純粹“私事”的男女關系,也直接就是人與人的社會關系。
既然人的一切活動都是社會的,或者說都打上了社會的烙印,那么人的活動,人在社會關系中的活動,應該遵循什么準則呢?有什么尺度呢?當然是道德準則,善性尺度。否則,整個社會會怎樣發(fā)展,將是不堪設想的。每個人的正當利益都不能保障,個人幸福更無從談起。因此,“善”在伊斯蘭教中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懊诵猩啤⒅谷俗鲪骸背闪艘了固m的一個宗旨。
那么什么是伊斯蘭所提倡的“善”呢?
首先,是堅定地信仰真主,敬畏真主,崇拜真主,進而喜愛真主。這是“善”的第一個層次。
家有一家之主,村有一村之長,國有一國之君,那么,井然有序的茫茫宇宙,也有一個真正的主宰,創(chuàng)造它、培育它、駕馭它,使日月星辰運行正常,春夏秋冬更替如故,花草樹木茁壯成長……萬物之靈——人應該從大自然的萬千氣象中,從自身構造的絕妙中,認識這個主宰,敬拜這個主宰,贊美這個主宰,感謝這個主宰,喜愛這個主宰,唯有如此,才是“善”的。舍真主而崇拜似主非主的人和事物——偶像、金錢、權力、名譽、名人、美女、明星……等等則是“惡”的。
然后,是與人為善,勸善解惡。如果說信真主、拜真主是調整人與主之間關系的道德規(guī)范的話,伊斯蘭也規(guī)定了一系列的涉及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外交、婚姻、家庭等等所有領域的道德規(guī)范、以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如為人誠實,賑濟貧民,憐恤孤兒,孝敬父母,待人寬厚,不亂倫好淫,不剝削壓迫他人,為真理而戰(zhàn)。嫉惡如仇,公正、自潔、行善、踐約、清廉、寬恕、不造謠、不誹謗、不猜疑、不嫉妒、不喝酒、不賭博、不浪費、不懶惰、不欺騙、不濫殺、不偷盜、主持公道、伸張正義、仗義疏財、見利思義、關心大眾的事業(yè)……等等,一切有利于人類和人類社會的和諧生存、健康享受和全面發(fā)展的言論和行為,合乎真、善、美、利(個人利益和群體利益的統(tǒng)一)的行為和事物;一切有利于人類自身健康發(fā)展,有利于人類自身各種能力的培養(yǎng)、開發(fā)和發(fā)展的行為和事物;謀取與他人、社會利益相一致的個人利益;或者謀取有利于他人的個人利益;或者謀取不損害他人、社會利益的個人利益的行為活動和事物;一切為使他人幸福和社會利益,為人類和全社會的進步事業(yè),而勇于犧牲自己利益,甚至獻出自己生命的行為,都是道德的,都是善的。
(四)關于“美”。一個現實而健全的人有著豐富多樣的需要和相應的能力。“利”能滿足人們的物質需要;“真”能滿足人們認識的需要;“善”能滿足人們的道德需要;而“美”則能滿足人們藝術享受的需要??陀^世界的事物,有些適應于人的情感,令人感到愉快,愉快之感即是美感。人類更能創(chuàng)造出一些令人愉快的東西,即藝術品。有各種不同的愉快,對愉快的情感也有一個評價問題。評價標準即是美的標準,因為真主是美的,他創(chuàng)造美、喜愛美,美是其諸多屬性中的一個。人求美如同求利、求真。求善一樣合乎情理。
伊斯蘭教認為,真主創(chuàng)造了美,美體現在真主的一切創(chuàng)造物之中。自然界的日、月、星、辰、藍天、白云、山水都是藝術品,是真主的杰作,是真主以美的規(guī)律設計創(chuàng)造的,完整和諧,盡善盡美,美不勝收八參見《古蘭經》18:7、16:14)萬物之靈,天地的精華——人,也是真主設計創(chuàng)造的,《古蘭經》云;“我確已把人創(chuàng)造成具有最美形態(tài)的?!保?0:5)人的五官、雙腿、雙臂、雙手、十指等等都是以美的尺度賦予的。參見《古蘭經》40:64、82:7、23:12)總之,人是以最美的形式被創(chuàng)造出來的。所以,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人在生理結構、遺傳。感觀機能、感覺心理等方面都蘊含著美,人的摹仿力、節(jié)奏感、均衡感、對稱感、音調感、色彩感等,都是天生的(即主賦予的)。人在創(chuàng)造美、向往美、欣賞美。人類制造的石斧、木碗,乃至鐵鍋、銅瓢、銀勺、金碗、服裝、建筑、衛(wèi)星、城市、農村……這一切的一切,無不滲透著美、存在著美、生發(fā)著美。至于在書法繪畫、音樂舞蹈、戲劇電影等藝術天地里,更是美的海洋。
總之,一切合乎規(guī)律的、有益的、文明的、健康的、和諧的、正義的、人道的、自由的、完美的……令人賞心說目的、充滿生命力的。振奮人心的……就是美的,人們都能欣賞到,從而生發(fā)美的情感,獲得美的享受。
美的作用在于有利于人的自我完善。不但能滿足人的審美需求,而且能促進人的智慧的開發(fā),顯示人格的、道德的力量,體現主體人的高尚的理想和信念,向上的情感意志。使人擺脫實踐活動中在情感心理上的壓抑、空虛、厭惡、無聊,而達到身心的愉悅、興奮。歡快,從而感覺到生活的充實和生活的美好。而有助于陶冶人的道德情操,升華人們的精神境界,造就融洽、寬松、和諧的人際關系,提高社會和人自身的文明程度。
二、利、真、善、美的統(tǒng)一
伊斯蘭教的經典雖然沒有具體的闡述利、真、善、美的關系,但我們從上述主張中可以總結推導出四者有機統(tǒng)一的關系來。
從上面的論述中,我們不難看出,人類生活的追求縱然五花八門,多種多樣,但是,利、真、善、美是人類生存和發(fā)展的基本形態(tài)和共同主題,四者構成了人類生活和人類世界的基本輪廓。任何一個想要實現幸福愿望的個人、社會、民族都離不開對這四者的共同追求。
利、真、善、美之間既有統(tǒng)一性,又有獨立性和矛盾性。就它們的相互統(tǒng)一性來講,無論是利、真,還是善、美,都具有互補性和共同性;就它們相互矛盾性來講,它們各自都有獨立性和分離性。處理好四者的關系,有利于實現人們的幸福,一旦處理不好,顧此失彼或抑此揚彼,就有可能轉化為害、假、惡、丑,從而損害人們的幸福。
概括地講,利、真、善、美既相互區(qū)別,又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相互共生,往往表現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異中有同,同中有異,交叉滲透,很難截然分開。四者滿足了人們的不同需要,對于人的全面發(fā)展缺一不可。它們分別從四個不同側面,表現了主體與客體相統(tǒng)一的內容以及這種統(tǒng)一的不同形態(tài)和所達到的文明程度;它們的統(tǒng)一構成了人們整個的現實生活和現實活動的基本脈落和框架。利、真、善、美四者的統(tǒng)一,體現了主體與客體、合目的性與合規(guī)律性、合需求性和合真理性、合功利性與合正當性。理智與情感、認識世界與改造世界、思想與行動、現有與應有、是如何與該如何、必然與自由、人與造物主、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感性與理性、肉體與心靈等的和諧統(tǒng)一。
人類生活的主要需求和追求是利、真、善、美的和諧統(tǒng)一。因為人們的一切活動及其產物,首先是為了滿足主體的一定的實際需要,具有一定的實際功利目的;但人們在實踐活動中,只有遵循客觀規(guī)律、自然法則,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實現其功利目的,這就需要真;遵循客觀規(guī)律,實現人們的功利目的的過程,是在一定的社會關系和人與人之間的協作中進行的,因而就需要一定的社會道德規(guī)范來確定,調整人們之間包括利益關系在內的各種關系,這就需要善作為準則;人們在實踐活動中,體現利、真、善、美時,實踐主體必然表現出創(chuàng)造性、智慧、技能、才干、力量、想象力,最后在實踐活動中創(chuàng)造出來的具體的感性形象(產物)都能喚起人們情感的愉悅,審美的體驗,更何況人們總是處處盡可能按照美的需要、美的規(guī)律去塑造生活的。
綜上所述,利、真、善、美是人類生活的主要需要,也是最高追求,是伊斯蘭教所提倡和鼓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