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清真飲食習俗的文化內(nèi)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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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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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信仰伊斯蘭教,按照宗教教義,回族在生活方面有許多禁忌,由宗教禁忌、生活禁忌演繹而成的特定飲食習慣,就是回族的清真飲食習俗。“清真”一詞,是因為回族穆斯林都認為自己所信仰的是天地間最純正、凈潔無染的宗教,因此,回族歷史上所建的禮拜寺有“清凈寺”、“清教寺”、“真教寺”、“清真寺”等稱謂。“清真”一詞,實為我國回族所信仰的伊斯蘭教的代名詞。因此,清真食品,亦可稱伊斯蘭食品。清真食品是個國際性概念,其原意是指符合伊斯蘭教法規(guī)定、穆斯林可食用的食品。我國有回、維吾爾等10個民族具有清真飲食習慣,正確認識、理解和尊重這些民族的飲食習慣意義重大。
回族飲食的禁戒內(nèi)容,從總體上講,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動物類食物;二是麻醉物質(zhì)。
(一)動物類食物。按伊斯蘭教的經(jīng)典《古蘭經(jīng)》和伊斯蘭教的創(chuàng)始人穆罕默德《圣訓》的規(guī)定,回族禁戒下列食物。這些食物是:自死動物、血液、豬肉、誦非真主之名而屠宰的動物、家養(yǎng)驢肉、猛禽猛獸及形狀怪異的動物。
1.自死動物?!豆盘m經(jīng)》在禁戒的幾種食物中,將自死動物列為首位,其含義是不言而喻的,這里考慮的應當是基于人類的衛(wèi)生、健康與尊嚴。因為人的天性是憎惡死物的,它被認為是一種污穢。有理智的人們把吃自死的動物肉看成是與人的尊嚴格格不入的卑劣行為。所以,世界上的許多宗教都把自死物列為禁忌物,如猶太教、基督教。自死物,即是指在自然情況下死亡的家養(yǎng)畜禽、野生的飛禽走獸及海生動物。而這些自死動物通常情況下是出于下列原因:老弱病殘的自然淘汰;意外災害,即如勒死、捶死、牴死、跌死、野獸咬死、雷擊、水淹、火燒、食物中毒、傳染病等。而海里的自死物,自然也是出于自然淘汰、意外傷亡、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等。這就不能保證死了的動物不會有危害。如有的動物衰老死亡后,便會分泌出有毒物質(zhì),人若吃了,既不衛(wèi)生,又有危害健康的可能。而且人類是高等動物,需要通過自己的勞動和努力去獲得食物和營養(yǎng),不能無意念地去啖食自死的動物。伊斯蘭教興起前的阿拉伯人,缺乏衛(wèi)生知識,他們對死物,甚至野獸吃剩的牛、羊、駱駝等動物,也吃得津津有味,而對一些可以享用的禽獸卻因為迷信而不敢食用,伊斯蘭教為培養(yǎng)他們健康的生活習慣,廢除了這些禁忌,并禁止他們吃自死動物。
對于自死動物,回族的禁忌是相當嚴格的,不論是家養(yǎng)的禽畜、野外的飛禽走獸或魚類,如果不是正常屠宰,或不是有意識地獵取而死亡的,均視為不潔之物,絕不食用。而且回族在日常生活中還堅持著伊斯蘭教的道德原則,就是對自己認為不潔的自死動物,就要把它丟棄,絕不會拿去販賣,貽害他人。如果有人把死物拿去出售,那他就是玷污了圣潔的教門,便是大罪,要遭到眾人的唾棄。
2.血液?!豆盘m經(jīng)》禁戒的第二種食物是血液。伊斯蘭教認為,血液是一種污穢的物質(zhì),它和自死的動物一樣,有危害健康的可能,故應忌食。對于動物的血液,當時的阿拉伯人和猶太人有著截然不同的見解。猶太人認為,生命是在血液中,故動物的血既不能吃,也不能隨便拋灑,宰牲后的血液要十分小心地用泥土掩蓋;若是在向神耶和華獻牲祭的時候,不注意將血抹在什物上,就必須把血跡反復洗凈,或干脆將器具打碎,不留痕跡。而伊斯蘭教興起前的阿拉伯人,則把飲食血液當成家常便飯,不論何人,當其饑渴時,他就找來一塊鋒利的骨器或其他利器,刺破駱駝或其他動物的皮,然后將流出的血液匯集起來,一飲而盡。這個習慣,既殘忍,又不衛(wèi)生。當時的詩人艾阿史曾勸道:“你當謹防自死的動物,不要接近它。你不要拿鋒利的骨頭,使動物流血。放動物的血,既傷害了動物,又削弱了它。”不論是猶太人還是蒙昧的阿拉伯人,他們對于血液的認識都是極幼稚的。伊斯蘭教既不認為動物的血液是一種神圣的物質(zhì),也不認為它是一種可以任意取食的佳品,而是認為它是一種有損健康的污穢的東西,把它列為禁物。
回族在日常生活中,也禁食一切動物的血液。他們認為,凡有生命的東西,便有兩方面的含意:一是本然之性;二是氣質(zhì)之性。本然之性,即自然之性,自然之性淳樸賢良,有益于人類;而氣質(zhì)之性,乃由血氣而生,于是貪欲邪惡之性存。因此,動物必須通過屠宰,去其血氣,還其本然之純性,方可食用。如果將血液吃下,則惡念滋生,不利于良德的培養(yǎng)。基于這個原因,他們忌食未經(jīng)正常屠宰尚含有血液的動物肉及血液。同樣,按照伊斯蘭教慣例,他們也不會去做動物血液買賣的營生。
3.豬肉?!豆盘m經(jīng)》禁戒的第三種忌物是豬肉。在中東地區(qū),禁食豬肉的習慣由來已久。生活在地中海東岸的猶太人對豬的禁忌就十分嚴格。伊斯蘭教的經(jīng)文和猶太教的經(jīng)文對于禁豬的解釋,都說那“確是不潔的”,“不潔凈”的。作為一種宗教的戒律,它的創(chuàng)始人在制訂它的時候,總是出于某種原因,諸如社會背景、傳統(tǒng)習俗、個人憎惡、民眾的憎惡等。
《古蘭經(jīng)》中指出,伊斯蘭教的“幽玄”,只有“全聰?shù)?rdquo;、“全知的”、“全能的”真主知道?!豆盘m經(jīng)》第五章第101節(jié)明確告訴教民:“信道的人們??!你們不要詢問若干事物;那些事物,若為你們而被顯示,會使你們煩惱。”穆罕默德也曾告誡說:“真主確已制定了若干義務,那么,你們不可以忽視它們;真主又劃定了許多界限,那么,你們切莫去超越它們;真主曾禁戒過一些事物,那么,你們不要去觸犯它們;還有許多事物,真主未曾明言,那是為了慈憫你們,并非出于忘卻,所以,你們不必去尋根究底。”毫無疑問,伊斯蘭教對于她的教民來說,只是信仰和服從,他們無必要去尋根究底。凡教律所允許的,都是合法的;凡教律所禁戒的,都是非法的?!豆盘m經(jīng)》說豬肉“確是不潔的”,回族便嫌棄它,憎惡它,不吃它,不飼養(yǎng)它,不販賣它,不接近它,不提及它。如此而已。
4.誦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動物。《古蘭經(jīng)》禁戒的第四種食物,是誦非真主之名而屠宰的動物。在伊斯蘭教看來,真主創(chuàng)造了人類,也為他的臣民創(chuàng)造了萬物;真主是萬物的主宰,人的一切恩惠均來自真主。因此,當人們?yōu)榱俗陨淼睦娑咨鼤r,必須誦念真主之尊名。這一行為旨在紀念真主,感謝真主,并博取真主的喜悅。異教徒在宰牲的時候,不是誦念真主的尊名,而是為紀念他們所崇拜的神靈和偶像。這就是向真主以外的事物獻祭,以誦非真主之名而做的修功。因此,伊斯蘭教把在這種情況下宰殺的動物列為禁物?!豆盘m經(jīng)》禁戒食用這種動物的原因,是純宗教的,是為對抗多神教思想和偶像崇拜,以確保伊斯蘭教認“主”獨一這一學說和信仰的純潔性。據(jù)記載,這一時期盛行于阿拉伯半島的偶像教有猶太教(拜摩西)、基督教(拜耶穌)、佛教(多神及偶像崇拜),此外還有無數(shù)的偶像教。偶像之多,僅在麥加一地就有360多種。不言而喻,伊斯蘭教禁食非教內(nèi)人屠宰的動物,是其生存和發(fā)展的最佳選擇。
回族在宰牲方面,完全地繼承著《古蘭經(jīng)》的戒律,凡宰駱駝、牛、羊、雞、鴨等禽畜,必須誦真主之名,并由教職人員阿訇來執(zhí)行。這實際上是一種宗教儀式。如系非阿訇所宰的禽畜,則被視為不潔之物,不可食用。回族認為,只有通過阿訇屠宰的禽畜肉才是真主賞賜的食物,才干凈,才香甜,才可口,吃了才感覺舒服。這是個信仰問題,又是個習慣問題,還是個心理作用問題。因為阿訇和經(jīng)常從事屠宰業(yè)的穆斯林,不但有嫻熟的屠宰和切割技術,還熟知衛(wèi)生操作程序。
回族在日常生活中,不僅不吃非本民族所宰的肉食,還忌食非本民族所制作的飯食、糖果、糕點及忌用非本民族使用過的炊具碗筷。原因是圣人穆罕默德曾經(jīng)說過:“一口不潔,廢四十日功。”這就是說,誰如吃了一口不清潔的東西—禁戒物,就要停止其四十日履行宗教功修的義務。虔誠的穆斯林,如果不慎吃了禁物,就會出現(xiàn)下列情況:一是從習慣上講,他會覺得自己吃了污穢的食物,于是便會產(chǎn)生惡心、嘔吐及長時期心里不舒適的生理反應;二是從心理上講,他會覺得自己犯了戒,玷污了教門,褻讀了“真主”,是件很羞愧的事,罪不可赦。事情到了這步田地,怎么辦?惟一的辦法就是按圣人穆罕默德所說的,自覺放棄四十日履行宗教功修的義務,并靜心思道,懺悔贖罪,待四十日期滿,再恢復正常的宗教活動。這個穆斯林,雖未被開除教籍,但停止其四十日的宗教功修,等于是被除了四十日的名,這對一個虔誠的穆斯林來說,實是一件嚴重的事。因此,穆斯林總是小心翼翼地審視著自己的食物,生怕吃錯一勺飯食,飲錯一口羹汁而被廢止修功,造成罪過。這種信念演繹的結果,便是回族與其他非伊斯蘭民族在飲食方面徹底地劃清了界限。
5.驢肉。據(jù)《圣訓》記載,在沙特的海巴爾戰(zhàn)役時,穆罕默德曾禁止食用家養(yǎng)驢肉,禁令一下,穆斯林立即響應,倒棄了鍋里煮著的驢肉。但據(jù)《布哈里圣訓實錄》記載,禁食家養(yǎng)驢肉是出于當時需驢子運輸和乘騎,是一種臨時性的決定。然而中國的回族則不這樣認為,他們不但禁食驢肉,還禁食馬肉、騾肉。
6.猛禽猛獸。據(jù)《圣訓》記載,穆罕默德曾禁食有獠牙的猛獸和有利爪的猛禽。所謂有撩牙的猛獸即是指以捕獵其他動物為生的肉食動物,如豺、狼、虎、豹、獅子等;有利爪的猛禽即是指那些具有鉤喙利爪,靠捕獵其他動物為生的猛禽,如鷹、鸮、鷗、雕、烏鴉等。但是,這些禁戒物不屬《古蘭經(jīng)》禁戒范圍,因此,伊斯蘭教法學家們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有的認為《古蘭經(jīng)》里提到的禁戒物只有四種,其余的均應視為合法;有的看法則與此相反,完全接受穆罕默德禁戒驢肉及猛禽猛獸的意見。實際上,大多數(shù)伊斯蘭民族都把驢、馬、騾及猛禽猛獸視為“污穢”的食物而加以戒除。中國的回族則不但戒食驢、騾、馬肉,一切猛禽猛獸,還對其他可食不可食的家養(yǎng)禽畜、飛禽走獸列出了清單。
7.形狀怪異的動物。伊斯蘭教是一種崇尚凈潔的宗教?!豆盘m經(jīng)》告誡教民說:“準許他們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們吃污穢的食物。”所謂“污穢的食物”,就是人們普遍性的視覺、嗅覺、味覺認為是怪異的、骯臟的、不清潔的東西。這是一個廣泛的食品選擇標準,由此而派生出來的,便是不同地區(qū)、不同民族根據(jù)自己不同的生活環(huán)境和習慣在《古蘭經(jīng)》的大原則下,來解釋和決定的自己的食譜?;刈宄浞诸I會伊斯蘭教義,崇尚凈潔,在長期的歷史進程中,已養(yǎng)成了文明禮貌,講究環(huán)境衛(wèi)生、個人衛(wèi)生和飲食衛(wèi)生的好習慣。明清以來,許多伊斯蘭教學家對回族的飲食原則作了較深刻而細致的論述。如劉智認為:“飲食,所以養(yǎng)性情也。以彼之性,益我之性。彼之性善,則益我之性善;彼之性惡,則滋我之性惡;彼之性污濁不潔,則滋我之污濁不潔性。”吃了性惡的東西,自己便兇殘,吃了性善的東西,自己便賢良,吃了性習好凈的東西,自己便干凈,回族就是以這樣的態(tài)度謹慎選擇自己的食譜。
概括地講,回族食用的動物就是吃青草、谷物、蟲魚,樣子長得好看,脾氣溫和,習性好凈,肉質(zhì)甜嫩者。如駱駝、牛、羊、鹿、獐、鴕鳥、雞、鴨、鵝、雁、鴿、魚。對于形狀怪異、習性頑滑.、兇殘、貪婪、污濁的禽獸、水生動物、陸生爬蟲則忌食。如龜鱉蛇鱷鼠蟲這類樣子難看,習性齷齪的東西即是回族的禁忌物種。
(二)對麻醉物質(zhì)酒的禁戒。伊斯蘭教在飲食方面遵循著一個普遍原則,就是不論任何食物或飲料,如果弊大于利,對于穆斯林來說,就是不合法的,當在戒除之列。酒,對于人的健康的危害、事業(yè)的貽誤及道德方面的敗壞,自古以來就是人所共知的事實,故伊斯蘭教興起后,在禁酒方面采取了嚴厲措施,在后來伊斯蘭教所及之處均改變了飲酒的習俗?;刈迩О倌陙韲栏癜匆了固m教律教規(guī)行事,因此,回族不但禁戒酗酒,也反對做酒的營生,同時還禁戒吸食煙卷。但是,回族禁煙禁酒并不是認為煙酒是穢物,而是認為酗酒吸煙不合教義教規(guī),所以在回族內(nèi)部,宗教信仰虔誠的人絕不沾染酒煙,而宗教信仰淡漠或不履行宗教功修的人則有酗酒和吸食煙卷的現(xiàn)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