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上網搜尋“伊斯蘭”與“婦女”這兩個關鍵詞﹐互聯(lián)網上出現(xiàn)的千百條信息﹐大致上可以分為兩大類﹕對伊斯蘭壓迫婦女的斷言和伊斯蘭對待婦女真相的說明。 但是﹐不幸的是﹐西方社會普遍不喜歡伊斯蘭﹐在他們鋪天蓋地的媒體上﹐壞話說盡﹐好事不提﹐使絕大多數(shù)的聽眾成為愚昧宣傳的受害者。
我是約旦政府社會發(fā)展部的高級官員﹐本來應當寫一些經濟發(fā)展和發(fā)財致富的熱門話題﹐但是我感覺到社會對穆斯林女子地位問題有許多誤區(qū)﹐視角不端正﹐輕信西方媒體宣傳﹐影響社會團結。 因此﹐這個問題比做生意掙錢更為嚴重。
有一天﹐我的女兒回家對我說﹐穆斯林國家都是大男子主義﹐婦女不許可擔任領導。 我聽到大吃一驚﹐我一直在政府中任職﹐女兒卻不看媽媽這個事實﹐而輕信道聽途說的謠言。 約旦只是一個普通的阿拉伯國家﹐但近代的社會變革很巨大﹐例如現(xiàn)任國王阿布杜拉不遺余力地為提高婦女地位和保護兒童而努力改革。 在社會的各行各業(yè)中都有婦女在努力工作﹐從內閣閣員政府部長到收集垃圾的清潔工出租汽車司機﹐都有女人參與社會活動﹐歷史上約旦國會中從來沒有這么多的女議員。 最近的一次社會調查顯示﹐有近半數(shù)的被調查青年認為﹐國家領導人可以由女子擔任﹐他們愿把國家未來的命運交給女子管理。
不久前﹐約旦社會調查公司對五千名女子進行民意測驗﹐問她們對社會滿意程度如何。 有81?4%的調查對象對社會不滿意﹐認為是傳統(tǒng)勢力對待女性不公正﹐而認為對女子不平等的伊斯蘭原因比例很小﹐只有14?2%。 一種社會現(xiàn)象﹐產生的原因可能是傳統(tǒng)﹐也可能是宗教﹐必須分清。 我對這個社會調查的結果進行分析﹐確認社會傳統(tǒng)習慣留有許多弊病﹐應當改良﹐而不是我們信仰的伊斯蘭。
我是一個遵守各種功修禮儀的穆斯林﹐但是我沒有感覺到同男人相比在真主面前矮一節(jié)﹐信仰給了我男女平等的理念﹐因此我有做為穆斯林的自豪感。 在美國發(fā)生了“9-11事件”之后﹐我才突然感覺到了不同﹐我因工作關系經常出國﹐每次在西方國家機場入境時﹐都受到極不平等的嚴格檢查﹐擔心我是恐怖份子。 我不責怪那些機場安全檢查人員﹐因為他們被灌輸了穆斯林婦女形像的負面教育﹐他們受欺騙的人群。 不少西方的好心人勸我﹐為什么不放棄阿拉伯女人的特征﹐完全模仿西方女人的樣子﹐享有大世界的大自由。
我受過的教育就是這樣﹐父母從小就教育我要理直氣壯地做人﹐堅守伊斯蘭信仰﹐道德質量要高尚。 我從來沒有感覺到比男人們有什么不如﹐在我孩子們的面前﹐我也引導他們理解﹐真主造化的男人和女人﹐人人平等﹐讓他們在自尊中成長。 我們是阿拉伯國家的一個普通家庭﹐婦女們在家中享有平等的地位﹐愉快地操持家務﹐生兒育女﹐內心里充滿了喜悅。 不知道到為什么﹐西方的媒體堅持說﹐穆斯林婦女到處受壓迫﹐尤其阿拉伯婦女﹐最不自由。 簡直是無稽之談﹐一派胡言。 我切身體會和我所有的《古蘭經》知識﹐看透了西方描述的穆斯林婦女與事實背道而馳﹐都是風馬牛不相及﹐不挨邊際的主觀猜測。
不可否認﹐許多地方保留著伊斯蘭之前的古代習俗﹐各地都有虐待婦女的現(xiàn)象﹐形形色色﹐但是﹐嚴肅認真的學者就不應當把各種陋習統(tǒng)統(tǒng)歸咎于“伊斯蘭”﹐因此從伊斯蘭中找不到歧視婦女的任何證據(jù)。 阿拉伯人﹐也有許多良好的習慣﹐但是西方媒體從來不感興趣﹐例如心地善良﹑樂善好施﹑熱情接待過往旅客﹑喜慶日子互敬咖啡不飲酒﹐男女彼此尊重。
我記得同我丈夫結婚的日子﹐我們在證人面前在婚約證書上簽了字。 婚約上白紙黑字寫著﹐夫妻雙方互相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忍讓﹐避免爭吵和糾紛。 根據(jù)伊斯蘭的婚約法﹐妻子享有許多女人的特權﹐例如發(fā)現(xiàn)婚約不合適有權提出離婚﹑有權保留私人財產﹑沒有首席妻子的同意丈夫不許可娶第二位妻子﹑丈夫不得向妻子隱瞞全部資產﹑妻子做家務是自愿行為﹐比如洗衣做飯可以向丈夫索取工錢。 不幸的是﹐許多婦女沒有文化﹐受傳統(tǒng)陋習影響太深﹐從媽媽那里學來必須對丈夫百依百順﹐而不懂得爭取和實現(xiàn)這些寫在婚約上的伊斯蘭法律公平權利。
伊斯蘭的法制保障婚后的婦女享有私有財產權﹐這是人類文明的極大進步。 在阿拉伯國家﹐人人都懂得這個道理﹐所以丈夫從來不干預參加工作妻子的工資收入﹐她們有權自由消費和處置。 根據(jù)伊斯蘭法制﹐家庭生活的經濟責任一切由丈夫承擔﹐而不是妻子的責任﹐因此我個人的經濟收入﹐可以不向家庭交付伙食和住宿費。 父母雙亡的女子﹐同男孩一樣﹐享有一份遺產權﹐但是約旦的許多家庭把女兒應得的遺產轉讓給兄弟﹐這是社會傳統(tǒng)陋習﹐而不符合伊斯蘭法制精神。
除了生活保障和個人經濟權利﹐先知穆圣時代的穆斯林婦女享有許多政治權利﹐例如女子向政府捐款﹐支持伊斯蘭政權﹐并且在社會事務中有發(fā)表意見的權利。 在伊斯蘭的早期歷史上﹐第一個皈信伊斯蘭的人是女人﹐第一個因為信仰遭受迫害致死的穆斯林也是女人﹔第一位穆斯林社會的法官也是女人。
看現(xiàn)代社會﹐穆斯林國家的女子享有的政治權力﹐遠遠超過西方發(fā)達國家﹐如歐洲國家和美國。 梅加瓦蒂曾經被選為印度尼西亞總統(tǒng)﹐而擔任國家總理的穆斯林女子更多了﹐如孟加拉國國的卡莉達?齊亞﹑土耳其的奇萊爾﹑巴基斯坦的貝?布托。 自詡為開放﹑自由的美國人至今還不愿看到一位女人當選為總統(tǒng)﹐是擔心低能的女人會玷污他們的白宮。 在伊斯蘭國家﹐土耳其率先授予女子選舉權﹐而有些西方國家﹐例如瑞士﹐直到1971年才同意女子參加選舉。
從近代以來﹐穆斯林社會都有巨大變化﹐但是傳統(tǒng)的陋習積重難返﹐而且被當?shù)厝苏`認為是伊斯蘭信仰要求﹐受到保護﹐但事實上﹐這些陋習與伊斯蘭無關﹐例如家庭暴力﹑貞節(jié)女子榮譽處死。 所以﹐今日世界各國展開的伊斯蘭復興運動﹐鼓勵人們學習伊斯蘭經典和教義﹐以真正的伊斯蘭精神改良社會﹐革除古代和現(xiàn)代的各種社會弊病和陋習。 例如﹐根據(jù)伊斯蘭法制﹐通奸罪應受懲罰﹐第一須有足夠的證據(jù)﹐杜絕冤案發(fā)生﹔第二男女同罪﹐但是許多落后的地區(qū)﹐只對女子懲罰﹐而對男人從寬發(fā)落﹐或不處份﹐這是不合理的現(xiàn)象。
在同西方人權運動者交談中﹐他們動輒就宣傳穆斯林女子受壓迫﹐我感到震驚﹐首先我自身體驗穆斯林家庭很幸福﹐我尊敬父母﹑熱愛兄長﹑深深愛著我的丈夫和孩子們。 在我周圍﹐都是這樣的家庭﹐在我工作中訪問過許多家庭﹐極少聽到有婦女控告受家庭虐待。 穆斯林婦女的家庭地位要比西方人高﹐我們對生活十分滿意﹐充滿幸福﹐但不為西方人所知﹐因為穆斯林家庭生活極少上鏡頭向西方社會宣傳。 穆斯林傳統(tǒng)都是大家庭制度﹐三代四代同堂居住﹐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責任和分工﹐兒童從小就養(yǎng)成關心親屬和鄰居的習慣﹐如孝敬老人﹐他們絕不自私和孤僻。
先知穆圣說﹕“你們要善待婦女﹐取悅于真主﹐因為她們是你們的母親﹑女兒﹑姑母或姨媽。” 這句話早就說過了﹐至今也是真理﹐但是許多人做得不好﹐這就是社會改良的需要﹐恢復伊斯蘭的真面貌。 今日的穆斯林婦女被夾在兩種文化中﹐從內心里感謝真主﹐享有穆斯林社會的穩(wěn)定和保護﹐但是西方社會在調動千軍萬馬要來解放穆斯林婦女﹐壓力來自外部。 從我個人工作的感受﹐到西方國家出國旅游﹐作為穆斯林婦女﹐真正受到了歧視和侮辱﹐而不是在我們自己家里。 穆斯林婦女在今日世界上不能孤立地存在﹐我們應加緊努力﹐對外宣傳﹐說明我們享有美好的生活﹐毋須西方以“解放”的名義擾亂我們的寧靜和快樂。 我們的社會有許多缺點﹐但是我們覺醒了﹐并且努力以伊斯蘭的精神進行改良﹐我們也有責任把寶貴的經驗向世界傳播﹐解放全世界受苦受難受壓迫的姐妹們。
(本文原載在2009年7月19日《約旦時報》﹐標題是Between the Justice of Islam and the Injustice of Tradition by Halal Lattouf﹔伊光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