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怎樣信仰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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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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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兩句
信仰真主是伊斯蘭教信仰核心。伊斯蘭教信仰精神的本質(zhì),就是對生命永恒存在性的一種抽象認定。對于我們來說,這種永恒而被抽象地認定的對象,就是超越一切事物,尤其超越一切人性的至高無上的指稱——真主 。真主代表了永恒存在、至高無上、自知之明、全知全能、法力無邊。
伊斯蘭教信仰精神的本質(zhì)有三要素構成:至高無上性—— 永恒存在性——抽象內(nèi)在性。前倆著應該是伊斯蘭教信仰精神的外在特征,是人類應該追求的目標;后者則是達到至高無上和永恒存在的認識所必須的思維方式。既超驗的真主不可能用具體形象的想象方式去思維,而只有抽象的思維才能達到。
真主無所不在,而且能知一切,又是那樣玄高、超絕一切,試想,人類應該所看到的任何事物中,哪一個能有資格比試他呢?日月天地不能,再“偉大”的人與之相比又何其渺??!正如《古蘭經(jīng)》云:“你說:他是真主,是獨一的主;真主是 萬物所仰賴的;他沒有生產(chǎn),也沒有被生產(chǎn);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敵。”{113:1——4}。人類既要信仰他,又要仰賴他。這,只有通過抽象思維才能實現(xiàn)。
真正的信仰精神,既是這種至高無上、永恒性的抽象思維。沒有通過抽象思維的至高無上和永恒,不是絕對的至高無上和永恒。抽象思維既是絕對化唯一的思維,是向著永恒的“真”不斷趨近的思維。那么,只有這種絕對化的、唯一的抽象思維普遍化的民眾,才是真正有信仰精神的民眾。
信仰真主、思考真主的存在,要將具有至高無上和永恒屬性的真主抽象到超驗的世界、參悟到一個哲學境界。信仰真主,要具有始終面對永恒而追求真理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