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傳統(tǒng)習慣,在訂婚前,男方要多次請人到女方家提親。在女方同意之后,男女雙方都要請親友吃飯,商定婚期。在未結婚之前,如遇節(jié)日,男方要給女方送禮,包括布料、食物及日常用品等。在吉日的前數(shù)天,男方還要給女方送禮。在吉日前一天,新郎父母均到新郎家中與新娘父母共同確定邀請客人名單。然后,發(fā)散請貼。吉日所用一切開支均由男方承擔。
結婚儀式在女家舉行,雙方父母出面招待。先吃抓飯,然后男方父母向親友表示感謝,并請親友為新郎新娘祝福。在吉日的下午,新郎的妹妹等也來新娘家。在她們進門時,女方要鋪“巴炎達孜”(一塊長布),并將糖果分給她們所帶的孩子。吃飯后,分別被領到所準備的房間。晚上舉行結婚典禮,儀式按伊斯蘭教規(guī)進行。在舉行儀式的前一時刻,媒人要向雙方父母協(xié)商"討休錢"。結婚儀式完畢后,新娘去婆家。
婚后第二天,新娘主辦“吉爾克派克”(聯(lián)歡會),再過一、二天,新娘的父母舉行“恰利拉爾”,即請新郎及其父母親友等人做客。入席均按長幼分坐,并向新郎與來客分別贈送禮物;新郎的父母為表示答謝,也舉行“恰利拉爾”,請新娘的父母親友做客。至此,結婚儀式才告完成。在此過程中,還有“請新娘”和“搬新娘”的活動。“請新娘”是由新郎的親友將新娘請去做客。“搬新娘”是新郎的親友將新娘叫回家中,新郎要帶禮物前去,請求將新娘“放回”。新娘則抱著母親哭,表示不分離,父親則為女兒祈禱。然后,由老年婦女或新娘的嫂嫂等人護送新娘回婆家。當新娘回來時,要在院中生起一堆火,新娘繞火堆一周,踏著鋪在門前的白布進屋。在此時刻,撒水果糖及小食品,表示恭喜新娘返回。然后,送新娘的客人返回,只留下年長和有威望的婦女,次日返回。
烏孜別克族非常重視婚姻的穩(wěn)定性,一旦締結婚約,如果非離不可,又是男方主動提出來的,女方可帶走自己的嫁妝和其他用品,取得原協(xié)商好的“討休錢”才離開。若要復婚,仍要舉行一定的儀式。離婚后婦女要經(jīng)過一百天的“待候期”,目的是察看她是否懷孕,待候期后則可改嫁。
烏孜別克族的家庭一般多是父母、兄弟分居,雖然也有祖孫三代居住在一起的,但為數(shù)極少。他們視家庭為神圣的社會團體。父親是家庭的戶主,負責子女的教育和成家立業(yè)等,而子女則須尊重父母,孝敬長輩,否則就會受到人們的不屑和鄙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