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是否確有花木蘭此人?歷來頗多爭論,本文不探討這個。本文要說的是一位清代軍中的花木蘭,她改扮男裝從軍多年而無人識破,因能征善戰(zhàn)而拿到了榮譽,得到了提拔,卻與一名部下交好,并生出了兒子,卻最終被這個花心的男人拋棄了。這一記載見諸于清末著名書法家、篆刻家、金石收藏家張祖翼(號梁溪坐觀老人)所著的《清代野記》一書,具體內容是這樣的:
1862年(同治元年)5月30日,在安慶會戰(zhàn)中率軍連續(xù)數次擊敗太平軍的清軍大將多隆阿奉上諭離開江淮戰(zhàn)場,選帶所部迅速入陜。當時,陜西境內主要有三支起義武裝:陳得才所率太平天國西北遠征軍正在逼近西安,云南李、藍起義軍在藍大順等率領下也經四川進入陜西,陜西回民起義軍將勝保所率的清軍打得難于招架。多隆阿奉命之后,率部從皖北英山、霍山進入湖北麻城,經武昌轉上襄陽,9月初抵達陜西商南?!?/p>
9月中旬,多隆阿先與由陜西東下準備進援廬州的陳得才部太平軍戰(zhàn)于鄂、陜、豫三省交界的柳林溝、荊子關等地,陳得才部太平軍被多隆阿擊敗。12月6 日,多隆阿在潼關接奉上諭,以欽差大臣督辦陜西軍務,并接統(tǒng)原督辦大臣勝保所部各營,共計有兵勇2萬余人。就任后,多隆阿審察全局,認為陜西起義軍連年戰(zhàn)勝,氣勢正旺,清軍不能急于求成。因此,在作戰(zhàn)指導上,他決計穩(wěn)扎穩(wěn)打,由東而西步步進逼,力求每戰(zhàn)必勝。
其時,多隆阿大量招募服務于軍隊的長期役夫,有個膚色黝黑、臉上長滿了痘瘢的陳姓少年前來應征,負責招募的主事見他長得又高又壯,力大無比,就錄用了,讓其專管放養(yǎng)軍馬。
由于這個陳某吃苦耐勞且任勞任怨,不久就被提拔入營做了士兵,并且在頻繁的戰(zhàn)事中總是奮勇當先,舍生忘死。經過十年的征戰(zhàn),陳某因為作戰(zhàn)勇敢,屢建奇功,獲得了朝廷賞賜的“巴圖魯”勇號(“巴圖魯”乃滿語baturu的譯音,為勇將、英雄之意),官至記名提督,隸屬于時任陜甘總督的左宗棠管轄之下。
陳某升任記名提督不久,麾下就調來了一位掌管書牘的小文員。此人姓朱,本是安徽籍書生,因屢試不中憤而從軍。這個朱某儀表堂堂,儒雅俊逸,為人處事也恭謹謙和,彬彬有禮,長官陳某很器重他,對其甚好,關愛有加。
一天晚上,興致勃勃的陳某把朱某召到家里喝酒,飯足酒酣之后,作為長官的陳某趁著酒意,突然提出讓朱某陪寢。朱某大驚,斷然拒絕,陳某頓時拔刀威脅,說若是不答應就當場把他殺了。為了保命,朱某只得違心接受陪寢長官。
然而令朱某匪夷所思的是,寬衣解帶之后,自己的長官陳某竟然是個女人!于是,又驚又喜的他欣然“屈從”,干柴烈火,一點就著。從此,朱某每天晚上都到長官的住所就寢,兩人卿卿我我如膠似漆,儼然一對地下夫妻。
俗話說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同僚們很快就發(fā)現了朱某和長官的這種特殊關系,對他都很鄙視,以為他是降低自己的人格,曲意奉承,做了長官的同性情人(就是現在所說的同性戀)。誰也想不到陳某是女人。
紙是包不住火的。沒多久,陳某懷孕了,肚子一天天地大起來,而她又怕事情敗露,不敢貿然找醫(yī)生墮胎,眼看將要臨產生子了,事情很難再掩蓋下去,就把朱某找來商量對策。
朱某也是束手無策,無奈之下,他就鼓動她以木蘭從軍的例子,主動向頂頭上司左宗棠稟告,如實地陳述事情的經過,爭取寬大處理。反正,就死馬當活馬醫(yī)吧。
身為陜甘總督的左宗棠聽了陳某的稟報,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還以為自己聽錯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竟然會有如此怪誕的事情發(fā)生!且為軍紀所不容。當他怒氣沖沖地準備將這件事情據實上報朝廷的時候,卻被帳中的幕僚阻止了。幕僚說,當初陳某作戰(zhàn)勇猛,獲賜“巴圖魯”的勇號,正是您向朝廷報的戰(zhàn)功,如今朝廷要是認為她欺罔天聽,怪罪下來,恐怕您也逃脫不了干系,搞不好引火燒身,還不如私下把事情就地解決了,不可對外聲張。
左宗棠一聽,覺得幕僚所言極是,冷靜下來后,他就把這一對狗男女找來,讓朱某從此改用陳某的名字,代替她的職位,而陳某就此恢復女兒身。
朱某因禍得福,輕而易舉地撿了個記名提督的官位。劉繼興認為,這個朱某作為男人之幸運,簡直與黃梅戲《女駙馬》中一出大牢便不費吹灰之力成為狀元的李兆庭有一拼。不過,得以坐享其成、僭代了記名提督一職的朱某,卻慢慢開始嫌棄陳某的膚色太黑,臉上又有瘢痕,體形也太過壯實,缺乏女性的輕盈婀娜之態(tài)與面如桃花之美,于是漸漸起了異心,對之冷淡了許多。后來,左宗棠率軍收復新疆,朱某追隨之立下了一些戰(zhàn)功,他遂趁機請求恢復了本姓,還納了兩個貌美如花的小妾。
陳某自然是氣急敗壞,打破了醋壇子。但她今非昔比早已無權無勢,沒法再行干涉。而且她也深深明白,如果事情鬧大了,自己絕對也沒好果子吃。于是,她攜帶所有家財和兒子,遠走高飛,遷居異地,從此與朱某一刀兩斷,再無瓜葛。
這個事情確實很離奇。記載此事的《清代野記》是一本很有價值的文人筆記,此書在例言中說:“凡朝廷、社會、京師、外省,事無大小,皆據所聞所見錄之。”其涉及清代咸豐、同治、光緒、宣統(tǒng)四朝事,有重大歷史事件、典章制度;有宮闈秘事、官場軼聞、優(yōu)伶義舉、書賈著書、藝人絕技、挽聯(lián)巧對及各色人等的生存情形,森羅萬象,無所不包,儼然一幅晚清社會生活的全景圖。作者張祖翼是最早走出國門看世界的大清朝名士之一,是清末大學者,且與吳昌碩、高邕之、汪洵同稱海上四大書法家。其關于清朝諸事的記載,應是可信的。歷史就是這樣,許多鮮活的有趣的事情,由于種種原因,正史是無法或不屑于記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