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甘肅經濟日報報道:5月5日,記者從甘肅省招辦獲悉,2011年甘肅省高校招生考試,五類考生可享受地方性照顧政策。
五類地方性照顧政策為:一是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fā)的學生藝術特長A級以上證書者,報考省內院校(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理工、文史類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二是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三等獎或省級競賽一等獎者,報考省內(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三是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一、二、三等獎或賽區(qū)聯賽一等獎者,報考省內院校(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理工、文史類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四是長期居住在民族自治縣、民族鄉(xiāng)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內院校(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理工、文史類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五是農村戶口獨生子女和二女結扎戶考生,報考省內院校(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理工、文史類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各類考生享受照顧加分在錄取時不累計,只加一項最高分。預科生、定向生、三校生、高水平運動員投檔錄取時不享受照顧加分;藝術、體育類考生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投檔錄取時文化課不享受照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