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時期,伊斯蘭教在阿拉伯半島興起后,大批阿拉伯穆斯林商人來中國經商,居住在廣州、泉州、杭州、揚州以及長安等地。不少人娶妻生子,繁衍生息。當時他們被稱為“賈胡”,沿海各地的被稱為“蕃客”,生于中國者被稱為“土生蕃客”。這些人中除極個別文化水平較高者采用漢姓外,一般都沿用阿拉伯、波斯人名字,沒有姓氏。如贍思丁、木八拉沙、阿合馬等。
13世紀,隨著蒙古人的西征,中亞和近東、中東的阿拉伯、波斯等大批穆斯林官吏、軍士、學者、商人以及工匠等,被遷發(fā)或自動遷徙到中國來,分布在全國各地,當時被稱為“回回人”。他們定居后,與漢族雜居,并與漢、蒙古等族通婚,繁衍生息,融合形成了以回回為主的民族共同體。他們仍沿用與伊斯蘭教有關的名字,即回回名,亦稱經名。極少數官宦和士大夫出身的人,既使用原來的回回名,又受漢族的影響,起用字或號,如回族著名詩人薩都刺,字天錫,號直齋。有的為了避免回回名字的重復,在原回回名的前面冠以漢姓,如金阿里、馬穆沙等,以便稱謂。還有少數人采用漢姓名字,如馬昂夫、薩天錫、丁鶴年等等。
明代,朱元璋采取了大民族的同化政策,歧視、壓迫少數民族,禁止回族內部通婚和使用“胡語”、“胡姓”?;刈迤扔趬毫?,隱去原來的名字,開始采用漢名。但在取姓方式上,與漢族有著很大的區(qū)別。他們大多取回回原名和伊斯蘭教先賢名中某一字的譯音立姓,如伯篤魯丁的后裔取其祖輩名字中的“伯”字立姓,后又改“伯”為“白”。這種得姓方式,具有一定的獨特性,所以出現了漢族姓氏中沒有或少有的姓氏。如賽、納、哈、速、羽、底、亞、虎、拜、提、撒、陜、閃、忽、薩、麻、沐、黑、沙、海、朵、者、回、玉、把、糙、阿、改、鮮、喜、定、可、靠、灑、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