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回族的形成與起源
唐代:627年(唐太宗貞觀元年),薩珊波斯人安拙汗率5000人入唐受官。661年,波斯大酋長阿羅汗率部入唐,在長安建立了波斯胡寺、波斯會館。755年(唐天寶十四年)安史之亂,唐軍向西域和漠北一帶借波斯、回紇等兵二十余萬進行平叛。其實,民間的商貿(mào)的往來更早,如素以興販貿(mào)易為業(yè)、持多種信仰的中亞諸國胡人、薩珊波斯人、粟特人等,陸續(xù)通過絲綢之路開始在華僑居或留居,史書中稱他們?yōu)?ldquo;西域胡人”、“胡商”、“蕃客”等,從事香料、象牙、珠寶、藥材和犀角等類物品的販賣,并帶回中國的絲綢、茶葉、瓷器和其他商品。
元代:1218年,吉思汗西征,此間東來的回回人數(shù)量達到幾十萬。1234年(窩闊臺汗六年)來自中、西亞一帶的回回人有古粟特人、哈剌魯人、康里人、突厥人等,還有“術忽回回”(猶太人)、“綠睛回回”(信仰基督教的阿速部人)、“羅哩回回”(吉普賽人)等,這些具有禁食豬肉的習俗的西域人都被蒙古人泛稱為回回,正式被大蒙古國的政府編入戶籍,名“回回戶”。在大元官方文書或詔令中,回回與其他民族正是區(qū)分開來。
第二部分
回族的分布與構成
回族有人口約982萬人(2000年人口普查數(shù)據(jù)),主要聚居于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在甘肅、新疆、青海、河北以及河南、云南、山東也有不少聚居區(qū)。
聚集區(qū)大都分布于水陸交通線上,因此經(jīng)濟文化較為發(fā)達。主要從事農(nóng)業(yè),有的兼營牧業(yè)、手工業(yè)。回族還擅經(jīng)商,尤以經(jīng)營飲食業(yè)突出。
第三部分
信仰帝國
回族是以中亞細亞阿拉伯、波斯族系血統(tǒng)為主體,并以伊斯蘭教為強有力核心而凝結成的一個天授的穆斯林民族,形成了以“認主獨一”為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因此伊斯蘭教是整個民族的紐帶,貫穿于生活并主導著生活。
伊斯蘭教是回族的全民宗教。
簡述伊斯蘭教(الإسلام):起源于阿拉伯半島,中國舊稱“回教”。隨著回族先民們的腳步從阿拉伯來到了遙遠的中國,并形成了一個全新的民族-回族。2008年,在全世界共有約15億穆斯林。
生活習俗
回族人信仰伊斯蘭的生活方式。在居住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動,遵循“古蘭經(jīng)”。生活習俗固守回族傳統(tǒng),遵循教規(guī),不吃豬肉。(其他生活細節(jié)暫不敘述)
清真寺
清真寺是回族舉行禮拜和宗教活動的場所,另外還負有傳播宗教知識、培養(yǎng)宗教職業(yè)者的使命。清真寺在回族人心目中有著重要位置。
三大節(jié)日
一、開齋節(jié):回歷9月為齋月,到回歷1 0月1日即齋戒期滿,舉行慶祝齋功完成的盛會,這一天就是開齋節(jié)。開齋節(jié)這天,人們早早起床、沐浴、燃香,衣冠整齊地到清真寺作禮拜,聆聽教長講經(jīng)布道。然后去墓地“走墳”,為亡人祈禱,并時刻警惕自己。
二、古爾邦節(jié):回歷12月10日,又稱宰生節(jié)。(今年為1430年12月10日,公歷2009年11月28日)
三、圣紀:紀念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誕辰?;貧v每年3月12日。
飲食習慣
回族在飲食上有許多講究和忌諱。且伊斯蘭教作為全民宗教,豬肉自然是首忌。
禽類:吃谷物、有嗉子、似雞嘴的可以吃。似鷹嘴、食肉的則不能吃。
獸類:反芻(倒嚼)、有四蹄、蹄分兩半、性情馴善的可食。反之則不可以,如豬、狗、貓、虎、豹、狼、獅、鼠、蛇、驢、馬、騾、猴及熊、象等。
魚類:腹下有鰭,身上有鱗,脊上有刺,有頭尾的可以食用。
不與異族同灶而食?;孛袼缘呐?、羊、雞、鴨等可食畜、禽,一般都請阿訇宰殺,在特殊情況下也請懂得宰牲戒規(guī)的回民宰。
回族菜肴有:涮羊肉、燒賣、蒸羊羔肉、手抓羊肉、羊肉泡饃、羊肉粉湯、黃燜羊肉、羊肉串、辣子炒雞、燒雞、燒牛肉、羊雜碎等。
回族還有喝蓋碗茶、糖茶的嗜好。
清真食品
在中國狹義的就是指“回族食品”。指按照回族的飲食習慣,屠宰、加工、制作的符合清真要求的飲食、副食品、食品,叫做清真食品。另外生產(chǎn)、銷售清真食品的專用運輸車輛、專用計量器具、儲藏容器和加工(儲存、銷售)的專用場地應當保證專用,不得運送、稱量、存放清真禁忌食品或者物品。所以嚴格說不符合以上標準的都不屬于清真食品。因此要求非常嚴格,還需要專門機構認證。
上圖為集中不同的國際清真標志
حلال(海倆利)就是合法的意思。
世界范圍內則是指“伊斯蘭食品”。
清真食品,就是嚴格按照伊斯蘭教的飲食禁忌所做的食品。最重要的依據(jù)是《古蘭經(jīng)》,其次是圣人穆罕默德的教誨。
《古蘭經(jīng)》關于飲食的規(guī)定:
1,關于禁止的食物,真主在《古蘭經(jīng)》中說:“他只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動物。”又說:“信仰真主的人們啊!飲酒、賭博、拜偶像、求簽屬于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故對于穆斯林的飲食方面而言,絕對不只是“不吃豬肉”這么簡單,“飲酒”是更大的罪過。所謂“誦真主之名而宰”是說“宰殺牲畜的人必須是穆斯林,而且牲畜必須是在念完‘以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尊名起’而宰的”,并且牲畜必須是活的,穆斯林不吃“自死物”。屠宰時,要宰喉部,使動物少受痛苦。
2,圣人穆罕默德禁止吃狗肉、貓肉、驢肉等。
3,關于水產(chǎn)類,根據(jù)真主的啟示:“海里的動物和食物,對于你們是合法的,可以供你們和旅行者享受。”(《古蘭經(jīng)》5:96),不需要按照上述方式屠宰。至于具體的分類,因為不同教法學家的解釋不同而有所差別,但《古蘭經(jīng)》依據(jù)是絕對的,圣訓依據(jù)是極度重要的,其他學者的意見是供參考的。
清真食品決不像一般人所膚淺了解的那樣,認為只要不出售禁忌肉食品,不用“大油”炒菜,或只用植物油,就合乎標準,這是錯誤的。
清真言
服裝特點
回族服飾的主要標志在頭部。男子們都喜愛戴用白色制作的圓帽。圓帽分兩種,一種是平頂?shù)?,一種是六棱形的?;刈鍕D女常戴蓋頭。蓋頭也有講究,老年婦女戴白色的,顯得潔白大方;中年婦女戴黑色的,顯得莊重高雅;婦女戴黑色的,顯得莊重高雅;未婚女子戴綠色的,顯得清新秀麗。
婚姻(尼卡哈)
注重男女雙方在民族和生活習慣上的一致,主張族內婚,男女“婚姻無貧富,必擇善良”?;刈宓幕橐鍪芤了固m教的約束。穆罕默德說:“結婚是我的定制,背棄我的定制,不是我的教生。”回族婚姻必須遵循伊斯蘭教的規(guī)定,把結婚視為天命和圣行?;橐鲰氹p方同意,在自愿的原則下,經(jīng)家長和媒人施以聘禮,合乎教規(guī)手續(xù),才能舉行婚禮。
回族青年婚前要由男方還要給女方聘金,并擇婚禮日期。結婚要請阿訇贊圣證婚,贊美真主促成了這一對青年的美滿婚姻,并由阿訇向新郎、新娘講授伊斯蘭教常識,要求男女雙方遵守“伊瑪尼”(信仰),背誦“清真言”問他們各自的“經(jīng)名”(回族名字),若無經(jīng)名便由阿訇為他們命名,問新郎是否已送新娘“邁赫爾”(禮物),因為禮物是夫妻恩愛的象征。最后由阿訇正式含“尼卡哈”,這樣婚姻才得宗教和民族的正式承認。
回族葬禮
回族稱死亡為:歸真、無常、埋體。實行土葬、速葬(一般埋體后3天內下葬)、簡葬(不鋪張浪費)。
給亡人沐浴,并用白布包裹埋體。
禁止披麻戴孝,禁止過分的哭嚎。
所有人須為亡人站“則那在”(為亡人祈禱)。
第四部分
回族語言文字
元代:由于“元時回回遍天下”,而大部分又是以波斯語為母語,因此蒙古帝國的官方語言為蒙古語、亦思替非語、漢語。其中亦思替非語就是阿拉伯語和波斯語的統(tǒng)稱,后來主要是波斯語。至元后期大部分人形成了以漢語和波斯語(或其他母語)為主的雙語。
元代回回國子監(jiān)
回回國子監(jiān)是中國元代培養(yǎng)譯員的高等學府。1289年,為了適應中國與西域各國經(jīng)濟文化交流和中西海陸交通逐年發(fā)達的需求,在大都(北京)設“回回國子學”,1314年改名為“回回國子監(jiān)”。設監(jiān)官,授予學士之職稱,教習“亦思替非”文字。當時中國本部的朝廷公文中仍沿用漢字;對蔥嶺以東各國行文則沿用察合臺文字(回鶻文);對蔥嶺以西所有伊斯蘭國家行文則用亦思替非文字。
明代回族母語的失落
(上圖為明初政府所編回回館譯語)
主要原因是禁止胡言胡語。當時的色目人(主要是回族人)說波斯語或阿拉伯語,由于和中國文化各方面相差較大,政府下令禁止說其母語,導致明朝后期很多回族已不能讀識阿拉伯語和波斯語。但是在母語失落的同時,形成了一種新的語言表達體系:回族漢語。
回族漢語—經(jīng)堂語
回族漢語和漢語最大的區(qū)別是包括了許多源自波斯語、阿拉伯語的詞匯和其他一些專門的詞匯。其中還包括漢語中沒有的語法成分而形成了一種新的體系。用回族漢語進行交流時,以漢語為母語的人是不好聽懂或根本聽不懂的。
當代的回族語言
經(jīng)堂語的成份在日常交流中還只限于同民族或同為伊斯蘭民族(如撒拉族、東鄉(xiāng)族)之間,有的許多也只是能聽懂而已。而經(jīng)堂語也主要是集中在老人和教門較好的人群中間。正在慢慢的退化縮小。還希望回族同胞和熱愛回族文化的朋友來挖掘和發(fā)揚光大。
幾句回族常用語
問候語:السلامعليكم(AnSalaam Erlaikum)
回問候:والعليكمسلام
(Wo Erlaikum Salaam)
謝謝:شكرآ(XiuKRa)
或“Saiwabu”
快樂,吉祥如意:
مبارك(Mubalik)
(多加漢語組成完整句子,詞匯較多,不再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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