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回族在線 時間:2010-02-03 點擊:點擊:
一、“清真”一詞在中國歷史上最初的使用情況
“清真”,在中國漢語里原作純潔、潔凈、質樸、清廉或清雅自然的意思。明代以前,“清真”一詞應用范圍廣泛,用來形容人物、植物、品德、文學作品等。在宗教方面,景教、猶太教、明教(原波斯摩尼教)、道教、佛教等都有使用“清真”一詞的記載。
最早使用“清真”一詞的記載可追溯到一千六百多年前的晉朝,晉永嘉四年(公元310年)《高僧傳》中描述龜茲人佛圖澄的才華時這樣說到:“少出家,清真務學,誦經數百萬言,善解經義。”
南朝劉義慶(公元403--444年)的《世說新語·賞譽》:“山公舉阮咸為吏部郎,目曰:清真寡欲,萬物不能移也。”
唐代詩人李白在《鳴皋歌奉餞從翁清歸五厓山居》中寫道:“我家仙翁愛清真,才雄草圣凌古人,欲臥鳴皋絕世塵。”、“韓生信英彥,裴子含清真”、“右軍本清真”、“垂衣貴清真”等詩句。
唐代姚合《寄石書院僧》詩有“不會門外地,齋戒得“清真”的詩句。
《舊唐書•憲宗紀》載:元和二年正月庚子,回紇請于河南府、太原府置摩尼寺,許之,此即今禮拜寺所由立也。(禮拜寺為回族清真寺的早期稱謂)
元代波斯摩尼教(明教)的宗旨是:清凈光明 大力智慧 無上至真。
宋代陸游《園中賞梅》:“閱盡千葩百卉春,此花風味獨清真”。
宋代著名詩人黃庭堅的作品中也有“二宗性清真,俱抱歲寒節(jié)。”的詩句。
宋代著名詞人周邦彥(字美成,號清真居士,錢塘人)著有詞集《清真集》二十四卷,另有《清真雜著》三卷。
佛教的阿彌陀經贊文中也有“傳聞凈剎甚清真(阿彌陀佛)”、“我常自嘆苦精勤 希聞無上法清真”等經文。
道教有以“清真”命名寺院的。如“清真觀”。
明弘治二年(1489)重修的河南開封猶太教堂名為“清真寺”。
梁廷楠《耶穌教難入中國說》道:《景教碑》一曰“常然真寂”,再曰“戢隱真威”,三曰“亭午升真”,四曰“真常之道”,五曰“占青云而載真”。其以真立教,最為明晰。而今之清真寺,人稱之曰回回堂,其自稱則曰真教寺。
河南省南陽鎮(zhèn)平縣柳泉鋪清光緒十四年十月十四日的《增修清真寺碑序》載:“回教之有寺……方其奉朝請入中國,首建恒圣寺于羊城,繼修磨呢寺豫境,其后寺宇遍延天下,有謂清真寺者,有謂禮拜寺者,至今皆以清真為名焉””(恒圣寺即今廣州的懷圣光塔寺。磨呢寺即摩尼教寺)
上面提到的猶太教、景教、拜火教(后也稱摩尼教、明尊教或明教)、佛教都曾是回族的重要信仰,歷史上有的回族人與道教、東正教、薩滿教也有關系。
二、“清真”被誤做為伊斯蘭教相關用詞的原因和過程
從古至今,回族人的信仰種類多樣,各種宗教場所常帶有“清”、“真”、“明”、“凈”字樣,其他則以直觀形象為多,如廣州獅子寺;揚州有瑞符寺、西來寺、仙鶴寺、禮拜寺;杭州鳳凰寺、真教寺;泉州麒麟寺、清凈寺;西安有清教寺、清修寺和小皮院的真教寺;嘉興、松江、常州也有真教寺;山東青州真教寺;南京有凈覺寺;北京有普壽寺、法明寺、河北凈覺寺、東阿凈覺寺、黑龍江凈覺寺等。雖然還未明確使用“清真”,但一直以來便有反映回族傳統“清凈、光明、真誠”的含義,這種內涵反映在回族人的精神追求、為人處世之道和健康飲食等方方面面。
回族人大多數宗教場所的性質、功能與伊斯蘭教堂不同,回族傳統宗教建筑的造型、構造與世界各地伊斯蘭教風格也是相差巨大。從古至今,世界各國的伊斯蘭教教堂通用的名稱為“麥斯吉德”(英文:Mosque),沒有用“清真寺”的。近些年有些人或媒體把國外伊斯蘭教場所稱為“清真寺”,是翻譯和理解上的錯誤。
以“清真寺”明確用來指回族人宗教場所的時間大約是在13世紀到15世紀中葉開始,朱元璋建立明政權后,擔心明教(原波斯摩尼教)的存在會對自身的地位構成威脅,因此除國號外一切與明教有牽連的事物、地名等都下令更改,任何人不準提起——“妄稱彌勒佛、白蓮教、明尊教、白云宗會等,為首者絞”。同時推行源自西阿拉伯世界,途經西域而來的伊斯蘭教來替代回族的主要信仰,推行的方式是循循漸進式的,回族先期的傳統方式并沒有改變很多。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當時為“以居西域附之人”而由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敕建南京凈覺寺,但還未以“清真”明確命名。明正統十二年至十三年(1447—1448)北京東四清真寺建成,據景泰年間(1450——1457)陳循撰《敕賜清真寺興造碑記》中記載:“清真寺初名禮拜寺,……寺成,蒙恩賜額曰清真寺。”
皇帝對該寺的賜額命名,自然對當時的回族宗教領域產生很大影響,于是各地紛紛效仿,以清真寺作為回族宗教場所的名稱。此際,有宗教學者對“清真”一詞也賦予了新的闡釋——“清”指真主清靜無染、不拘方位、無所始終;“真”為真主至尊獨一、永恒常存、無所比擬等。同時,有的伊斯蘭教學者也把自己譯著的有關宗教作品也冠以“清真”二字,如《清真大學》、《清真指南》。此后,“清真寺”與“禮拜寺”之名并用。同期,明弘治二年(1489)重修的河南開封猶太教堂也命名為“清真寺”。
到清代以后,叫“清真寺”的漸多,叫“禮拜寺”或其他名稱的漸少。直到清末民初時期,有人把“萬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默德,是主使者”(倆衣倆亥,印安拉乎,穆罕默德,來蘇論拉希)這段表述伊斯蘭教信仰的經文,也改稱為“清真言”。而這段經文世界通用的阿語名稱為“開里麥·團伊拜”,國際上的英文稱謂是:KALIMA。清代宗教學者劉智在《天方典禮》中稱其為“諦言”,至于后來由誰將其再改稱為“清真言”尚無據可考。民國時期,國內又有人將伊斯蘭教所尊奉的神靈“安拉”也改稱為“真主”;在漢語表達中,把國內其他九個與伊斯蘭教有關的民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東鄉(xiāng)族、柯爾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保安族)的宗教場所也用“清真寺”相稱。80年代后,又有宗教人士將伊斯蘭教的“halal食品”(哈倆里,意為合法的)也混淆為“清真食品”。
經過這一系列的變革和套用,“清真”一詞在國人印象里幾乎成了伊斯蘭教在中國的代稱。但事實上這一系列的套用是牽強的,從阿拉伯語到中文的譯音方面來看,無法讓人聯想到回族的“清真寺”和伊斯蘭教的“麥斯吉德”、伊斯蘭教的“halal”和回族“清真”有何關系。而且在實際生活中,回族的“清真”與伊斯蘭教“halal”并不相同,“清真”一詞實際應用方面脫離不了源于回族的本質。
三、清真源于回族 “清真食品”與伊斯蘭教的“halal食品”和猶太教的“Kosher食品”
清真食品:最早使用“清真”做為本民族飲食方面用語的民族無疑回族,之后影響到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東鄉(xiāng)族、柯爾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保安族九個禁食豬肉民族,包括相關原料、用具、制作人員、場所等,但各民族之間對清真理解也因風俗、環(huán)境等差異而不完全相同。對于回族人來說,自然也就是符合本民族飲食傳統的食品,場所、原料等即為“清真”。